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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违纪新提法确指什么?

以稿换稿 】  作者:人民网   发布:2016年07月10日   阅读:

据统计,2016年上半年,中纪委完成对17名中管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立案审查,其中有14人被开除党籍。在中纪委对这14人的通报中出现了过去通报中未见的提法。这些新提法有何确指?为何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

新提法1: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2016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显示,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对抗组织审查。十八大以来,吕锡文是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被点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中管干部。

解读:新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提法2:培植私人势力

2016年6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指出,河南省委原常委、洛阳市委原书记陈雪枫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团团伙伙、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新提法3: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2016年6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显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背组织原则,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此外,陈雪枫、卢子跃也被发现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提法4:欺骗组织

2016年1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指出,上海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艾宝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

解读: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未有“欺骗组织”的直接表述。但第五十七条列举了对抗组织审查的5种行为,其中包括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

 

新提法5: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2016年6月2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指出,浙江省宁波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卢子跃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此外,吕锡文、王阳也被发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提法6: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2016年6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显示,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阳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新提法7: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

2016年1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显示,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对身边工作人员失察失管。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提法8:违规插手相关单位人事安排

2016年1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指出,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来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规插手相关单位人事安排。此外,吕锡文、陈雪枫也被通报存在违规插手原任职单位人事安排的行为。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新提法9: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

2016年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显示,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新提法10:不按规定上交个人因私护照

2016年1月1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指出,中国民用航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来振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上交个人因私护照、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党建网微平台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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