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县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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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党(工)委、各系统党总支: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关于印发一、明确要求、严格执行1.把握结构比例要求。
2019年全县共下达发展党员计划146名。
继续着眼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落实新发展党员重点结构比例要求,35岁以下的要达到75%左右,大专学历及以上的达到50%以上,女党员达到35%左右。
2.落实计划单列要求。
全年新发展党员中,产业工人中不少于4名,农牧渔民68名,非公经济组织10名,社会组织6名,“三晋英才”2名。
2017年以来未发展党员的14个农村党支部、2018年以来未发展党员的31个贫困村党支部,每村发展1名党员;2017年以来未发展青年党员(35岁及以下)的35个贫困村党支部,每村发展1名青年党员。
3.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
充分发挥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多渠道地发现、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突出思想引导,进一步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联系培养、考察考核、实践锻炼等制度,做实做细培养教育工作。
建立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定期分析制度,及时做好调整、补充工作,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完备、接续有力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每发展1名党员,原则上要有不少于2名入党积极分子、3名入党申请人作为储备。
4.做好计划分解调控工作。
认真做好发展计划实际需求摸排工作,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坚持上下结合,精细准确分解下达发展计划,防止搞数据匡算,防止平均分计划、简单卡比例。
对计划执行情况定期调度并动态微调,把有限的发展计划用在最需要的地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将与下年度计划安排挂钩。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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