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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案方案

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xx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试行)》和《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宣誓人员范围

政府任命的政府副秘书长以及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管理机构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任命后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二、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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