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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历史

明代流氓无赖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9月24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在明代,流氓一般被称作“光棍”,“没头鬼”,“刺虎”,指的是一批从农村分化出来的无产者。他们活跃于城市与四乡市镇,不靠打工,做生意度日,专门凭籍打劫,扛帮,告讨混日子众所周知,明代自中期以后,土地兼并之风日炽,农村产业人口开始分化,自耕农这些小土地所有者失去了全家赖以维持生计的土地,被迫流徙城市。据当时人的记载,这些编氓的去处,主要有做官绅家人,官府衙役,逐末经商、游手好闲这几条出路。
  前面三种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虽然也算作游惰之民,但毕竟还有业可从,有所事事。即使如明代北京被叫做“闲的儿”的人,虽然也无恒业,但遇到别人搬家移居,他们就帮忙,藉此获取一些养家糊口之资。这些人都不属于流氓的范畴。只有游手好闲者,整日无所事事,才堪称名副其实的流氓。 明代的流氓别称绰号很多,大多以结帮成党的形式出现。南京的流氓,有以结帮人数的多少而取绰号者,如“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也有以所执器械取绰号者,如“棒椎”、“劈柴”、“槁子”这些称呼即是。北京的流氓,有称作“刺虎”者,也有称作“闯将”者,成群结党,横行街市间。北京通州张家湾是一个热闹的去处,那里的流氓自称“郎头铁脸”、“阎王太岁”、“先锋土地”等名号,来往于上下码头,欺侮良善,吓骗钱财。山西太谷县有一名叫杜文翥的流氓头子,自号“都太岁”,手下恶少分别叫“十虎”、“二贤”、“八大王”。他们大都在神庙里歃血为盟,结为兄弟,合伙做坏事。
  从这些五花八门的名号中我们可以看出,明代的流氓大多属于不识文字的下层游民,所以他们取名只能从现成的旧小说或各种传说中模仿,或者假充英雄,或者故意弄作凶恶丑陋,借此在地方上开出一片自己的领地,站稳脚跟,欺压市民百姓。 明代流氓无固定的职业,骗、抢就是他们的发财秘诀,但骗、抢的形式也各不相同,不但渊源有自,而且后继有人。口中喊着圣号,倒地撒泼,这是一般无能流氓惯用的伎俩,不算有甚本事,更多的流氓还是变换各种花样,乘机抢骗。 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类
  (一)开“访行”,替衙门访查,从中获取钱财。
  访行明季,主要盛行于苏州、常熟,嘉定一带。上官访拿州里的豪蠹,单枪匹马不行,还必须假借耳目,而一些奸人流氓就充当如果有人打算陷害怨家,就暗地里贿赂访行中人,让访行中人将怨家的名字列入豪蠹之列,罗织罪状,暗设陷阱。等到上公堂对簿,上官虽然心里知道内中有冤情,但因查无实据,也不好擅自开释罪名。当时把这些称为“造访”。造访之人,一般需推举一人为宗主,而其他人争相附和,一倡百和,竞相标榜,名日“访行”。在最初的时间里,访行还只能造访衙蠹,还需要仰仗地方乡绅的鼻息,窥伺官长的喜怒。到了后来,徒党日多,声势越大,乡绅、官府反而受其牵制。追溯访行的源流,其势力至邵声施统辖的时代才开始兴盛。邵声施创立保生社,手下的党徒有朱灵均、邹日升、陆惠云等,都自号“干儿”。当时。皆府先后将他们捕杀,只有朱灵均一人漏网。于是他招集旧人,汲引后进,重新扩充势力,其内部有八大分、八小分之说,号称中兴。一至王九玉执掌访行,访行开始各立门户,党徒一分为二,有南北部之称。等到九玉毙于狱中,手下党徒竞相雄长,其中的领袖人物不下数十人,访行至此达到极盛。访行与官府狼狈为奸,百姓惧之如虎狼。当时常熟有谚语日:“有饭吃不如饿,有衣穿不如破;莫逆前,避访蠹。”于此可见访行横行之一斑。 有些流氓刁徒常常身上背着一个黄包袱,头上插着黄旗,自己根本没有冤情,但还是假称有事控诉,直入衙门,挟制官吏。有些无籍棍徒,更是私自串连勾结,将不关于己的事情捏写本词,声称要告状,靠恐吓得财,或者代人捏写本状,教唆或扛帮他人告状。如此种种,都是明代流氓借官府与法律诈骗钱财的伎俩。
  (二)开设“打行”,以充当打手来获取钱财。
  自嘉靖以来,由于沿海苏州一带海寇倭乱频兴,官府招集武勇之人,一些市井恶少乘机群聚,奋腕称雄,号称“打行”。打行初先盛行于苏州,其后流传至松江。自万历八年(1580)以后,打行之风达到极盛。打行在当时又有“撞六市”的别称。打行中流氓恶少的所作所为,大致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诳骗抢夺财物。有些乡下人持物入城买卖,打行中人就设计诳骗,到无人处骗取财物,若乡下人不从,就公开抢夺。二是:为人所赂,替人扛打。如两家成仇,一同赴官理讼。一家贿赂打行,打行就出人替这家打仇家,使被打者无所控诉。这种群聚殴人,大概就是打行其名的由来。打行打人也各有法,打手之间转相授受。打行流氓打人时,一般预先定下打中对方某处要害,或者是胸,或者是肋,或是下腹,或是腰背,以此确定中伤的期限.使挨打者或三月死,或五月死,或十月一年死,预定日期大致差不离。这样等到死者家属到官以杀人告理,此时已过了保辜限期,打手也不会以命抵罪。三是:打手大白天公开在地方上偷抢,被人抓住扭送到官,在途中正好遇到同党,救解脱去,抓人者反而受到欺侮凌辱,这就是当时所称的“炒盐豆”。四是采用”扎火囤”的方法,借女色定下骗局,引诱一些浪子冶客上钩,撞破奸局,假装要上官告理,迫使这些好色之徒以私了的方式了断此事,以此骗取钱财。在苏州一带,打行的势力是很大的,即使官府也对他们惧怕三分。嘉靖三十八年(1559)应天巡抚翁大立刚莅任苏州,发檄府县,命对打行流氓严加惩治。打行中人虽感到有点害怕,但还是打算给巡抚一点颜色看看。十月,翁大立携家眷来苏州驻扎,打手们就埋伏在小巷中,等大立的轿子一到,打手一起跳出,迅速批打大立的脸颊,随后如飞鸟般地逃去。此后,地方搜捕更紧,打手们更加惴惴不安。于是互相歃血为盟,以白巾抹额,人人手持长刀巨斧,深夜攻吴县,长洲、苏州卫狱,劫狱囚自随。其后又到都察院,劈门攻入,巡抚翁大立率妻子跳墙逃走。至天将晓,打手们冲出衙门,斩关而出,逃入太湖中。 
  (三)采取“撞太岁”的方式,赚人财物。
  明代北京有无赖子数十人,时常活跃于吏部前,窥探听选官吏与监生的行迹。当他们打听到这些人打算贿赂内外官吏,以此求得美缺,但苦于行贿无钱时,这些无赖就乘机而入,将他们带到富家借金,并且替他们代为行贿,其实有时是真去了,有时根本没去行贿,乘机侵吞贿金。一旦官得美缺,这些无赖子就将此视为自己的功劳,向获选官吏索取钱财,这在京师被叫做“撞太岁”,苏州一带叫做“卖厅角”,而江西又把它叫做“树背张风”。有时官吏无钱偿付,他们就执凭据给当选的官吏,一同前往任所,取得偿金往往多于原银数倍。有时无赖也为交易做中间人,借此索取私赠,在当时被称作“打夹帐”.
  (四)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北京城里的刺虎,白天横行市肆,强行夺取买卖人的货物,夜晚经常聚徒开场赌博,过一种荒淫无耻的生活。赌博输钱,就沦为偷盗,将偷盗来的衣物典质于印子铺,抵取财物,苟图自活。幸运者可以借赌博玩弄花招,乘机赢钱。但即使是赢家,他的钱财也会在花天酒地的生活中浪费殆尽,同样也会堕落为偷盗之辈。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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