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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文化

潮汕掌故—难事多过招商局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5年04月15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这里说的“难事”本是潮籍一般体力劳动者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粗话,意指麻烦事、讨厌的事情。

  清朝后期,“洋务派”首领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张之洞(曾任两广总督)等主张学习西方资本主义先进生产技术以自强,从而维护、巩固满清的统治。在此目标下他们在全国各地陆续创办了一些官督商办企业,如交通运输业、采矿业、冶炼业、纺织业等。1875年清廷在上海设立招商总局管理上述企业,同年起陆续在广州、汕头、厦门等地设立办事处。1888年在汕头建浮水码头和扩建仓库,1899年(光绪二十四年)汕头办事处改为国家办的招商局汕头分局,地址设在当时的汕头怀安街54号,主营轮船客运、货运业务,并在邻近各县设有办事点及其它机构,直至解放初期。从一开始招商局就采用国外先进的商业簿记方法,即复式记帐方法(我们现时的借贷记帐法是其中主要的一种)。它的特点是手续齐备,少漏洞,须严格审查原始凭证。因中国传统的单式会计方法漏洞颇多,通常身兼记帐、会计、出纳数职的帐房先生对老板个人负责,而雇主也绝对信任他,可说该老式记帐方法是建立在“人治”之上的。新方法既比老方法严密则当然会增加业务手续,而民间却习惯老一套也仍采用老的交割方法,自然对新办事手续有抵触情绪。从前的民间贸易客户可依据老交情与信用程度省掉一些验票、验货、称重量等手续,也可以先上船后才补票甚至数次后才结清,还可以订立口头协定打理各项杂事。现在与招商局打交道则每一次都须严格按章办事。当时,码头工人在搬货物上下船舱时,每人每搬运一次均须领一支竹签插在腰上,要待全部货物搬完之后,才凭竹签向有关人员换取纸凭,再持纸凭据向财务人员领取工钱;此外,领工钱时还得签名(码头工人几乎不识字,可由别人替签)。而在其他地方搬卸货物时,只须几个伙伴合起来与货主达成口头协议,货物搬完后即付工钱均分就行了,哪来这么多啰嗦事?总之人们都深感在招商局办事烦琐但又无可奈何,要谋生,就要继续与之打交道,就得照它的规章制度办事。因此,他们便以“难事多过招商局”这句市井俚语来渲泄心中的怨气,而且很快传遍潮汕城乡,广为应用。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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