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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注疏-卷二·为政第二

繁体中文】  作者:(注)魏何晏/(疏)宋邢昺   发布:2013年04月2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疏]○正义曰:《左传》曰“学而後入政”,故次前篇也。此篇所论孝敬信勇为政之德也,圣贤君子为政之人也,故以“为政”冠於章首,遂以名篇。
  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星共之。”包曰:“德者无为,犹北辰之不移而众星共之。”
  [疏]“子曰”至“共之”。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要。“为政以德”者,言为政之善,莫若以德。德者,得也。物得以生,谓之德。淳德不散,无为化清,则政善矣。“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者,譬,况也。北极谓之北辰。北辰常居其所而不移,故众星共尊之,以况人君为政以德,无为清静,亦众人共尊之也。
  ○注“包曰”至“共之”。
  ○正义曰:案《尔雅·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郭璞曰:“北极,天之中,以正四时。”然则极,中也;辰,时也。以其居天之中,故曰北极;以正四时,故曰北辰。《汉书·天文志》曰:“中宫太极星。其一明者,泰一之常居也。旁三星,三公。环之匡卫十二星,藩臣。皆曰紫宫。北斗七星,所谓‘璇玑玉衡,以齐七政’。斗为帝车,运於中央,临制四海。分阴阳,建四时,均五行,移节度,定诸纪,皆系於斗。”是众星共之也。
  子曰:“《诗》三百,孔曰:“篇之大数。”一言以蔽之,包曰:“蔽,犹当也。”曰:‘思无邪。’包曰:“归於正。”
  [疏]“子曰”至“无邪”。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之道在於去邪归正,故举《诗》要当一句以言之。“《诗》三百”者,言《诗》篇之大数也。“一言以蔽之”者,蔽,犹当也。古者谓一句为一言。《诗》虽有三百篇之多,可举一句当尽其理也。“曰:‘思无邪’”者,此《诗》之一言,《鲁颂·駉篇》文也。《诗》之为体,论功颂德,止僻防邪,大抵皆归於正,故此一句可以当之也。
  ○注“孔曰:篇之大数”。
  ○正义曰:案今《毛诗序》凡三百一十一篇,内六篇亡,今其存者有三百五篇。今但言三百篇,故曰篇之大数。
  子曰:“道之以政,孔曰:“政,谓法教。”齐之以刑,马曰:“齐整之以刑罚。”民免而无耻。孔曰:“免,苟免。”道之以德,包曰:“德,谓道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格,正也。
  [疏]“子曰”至“且格”。
  ○正义曰:此章言为政以德之效也。“道之以政”者,政,谓法教;道,谓化诱。言化诱於民,以法制教命也。“齐之以刑”者,齐,谓齐整;刑,谓刑罚。言道之以政而民不服者,则齐整之以刑罚也。“民免而无耻”者,免,苟免也。言君上化民,不以德而以法制刑罚,则民皆巧诈苟免,而心无愧耻也。“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者,德,谓道德;格,正也。言君上化民,必以道德。民或未从化,则制礼以齐整,使民知有礼则安,失礼则耻。如此则民有愧耻而不犯礼,且能自修而归正也。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有所成也。四十而不惑,孔曰:“不疑惑。”五十而知天命,孔曰:“知天命之终始。”六十而耳顺,郑曰:“耳闻其言,而知其微旨。”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马曰:“矩,法也。从心所欲无非法。”
  [疏]“子曰”至“逾矩”。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隐圣同凡,所以劝人也。“吾十有五而志于学”者,言成童之岁,识虑方明,於是乃志於学也。“三十而立”者,有所成立也。“四十而不惑”者,志强学广,不疑惑也。“五十而知天命”者,命,天之所禀受者也。孔子四十七学《易》,至五十穷理尽性知天命之终始也。“六十而耳顺”者,顺,不逆也。耳闻其言,则知其微旨而不逆也。“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者,矩,法也。言虽从心所欲而不逾越法度也。孔子辄言此者,欲以勉人志学,而善始令终也。
  孟懿子问孝。孔曰:“鲁大夫仲孙何忌。懿,谥也。”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郑曰:“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将问於樊迟,故告之。樊迟,弟子樊须。”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疏]“孟懿”至“以礼”。
  ○正义曰:此章明孝必以礼。“孟懿子问孝”者,鲁大夫仲孙何忌问孝道於孔子也。“子曰:无违”者,此夫子答辞也。言行孝之道,无得违礼也。“樊迟御”者,弟子樊须为夫子御车也。“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者,孟孙,即懿子也。孔子恐孟孙不晓无违之意,而懿子与樊迟友善,必将问於樊迟,故夫子告之。“樊迟曰:何谓也”者,樊迟亦未达无违之旨,故复问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者,此夫子为言无违之事也。生,事之以礼,谓冬温夏清昏定晨省之属也。死,葬之以礼,谓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卜其宅兆而安措之之属也。祭之以礼,谓春秋祭祀以时思之、陈其簠簋而哀戚之之属也。不违此礼,是无违之理也。不即告孟孙者,初时意在简略,欲使思而得之也。必告樊迟者,恐孟孙以为从父之令是无违,故既与别,後告於樊迟,将使复告孟孙也。
  ○注“孔曰”至“谥也”。
  ○正义曰:《春秋》定六年《经》书“仲孙何忌如晋”,《传》曰“孟懿子往”,是知孟懿子即仲孙何忌也。《谥法》曰:“温柔贤善曰懿。”
  ○注“郑曰”至“樊须”。正义曰:案《史记·弟子传》曰:“樊须字子迟,齐人,少孔子三十六岁也。”
  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马曰:“武伯,懿子之子仲孙彘。武,谥也。言孝子不妄为非,唯疾病然後使父母忧。”
  [疏]“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
  ○正义曰:此章言孝子不妄为非也。武伯,懿子之仲孙彘也,问於夫子为孝之道。夫子答之曰:“子事父母,唯其疾病然後可使父母忧之,疾病之外,不得妄为非法,贻忧於父母也”。
  ○注“马曰”至“父母忧”。
  ○正义曰:案《春秋》,懿子以哀十四年卒,而武伯嗣。哀公十七年《左传》曰:“公会齐侯於蒙,孟武伯相。武伯问於高柴曰:‘诸侯盟,谁执牛耳?’季羔曰:‘鄫衍之役,吴公子姑曹。发阳之役,卫石魋。’武伯曰:‘然则彘也。’”是武伯为懿子之子仲孙彘也。《谥法》:“刚强直理曰武。”
  子游问孝。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包曰:“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养人者。一曰:‘人之所养,乃至於犬马,不敬则无以别。’《孟子》曰:‘食而不爱,豕畜之。爱而不敬,兽畜之。’”
  [疏]“子游”至“别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敬。“子游问孝”者,弟子子游问行孝之道於孔子也。“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者,此下孔子为子游说须敬之事。今之人所谓孝者,是唯谓能以饮食供养者也。言皆无敬心。“至於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者,此为不敬之人作譬也。其说有二:一曰,犬以守御,马以代劳,皆能有以养人者,但畜兽无知,不能生敬於人,若人唯能供养於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於犬马乎?一曰,人之所养,乃至於犬马,同其饥渴,饮之食之,皆能有以养之也。但人养犬马,资其为人用耳,而不敬此犬马也,人若养其父母而不敬,则何以别於犬马乎?言无以别。明孝必须敬也。
  ○注“孔曰:子游,弟子,姓言名偃”。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曰:“言偃,吴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岁。”
  ○注“包曰”至“畜之”。
  ○正义曰:云“《孟子》曰”者,案《孟子·尽心篇》:“孟子曰:‘食而不爱,豕交之也。爱而不敬,兽畜之也。’”赵岐注云:“人之交接,但食之而不爱,若养豕也。爱而不敬,若人畜禽兽,但爱而不能敬也。”引之以证孝必须敬。彼言“豕交之”,此作“豕畜之”者,所见本异,或传写误。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包曰:“色难者,谓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马曰:“先生,谓父兄。馔,饮食也。”曾是以为孝乎?”马曰:“孔子喻子夏,服劳、先食,汝谓此为孝乎?未孝也。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疏]“子夏问”至“孝乎”。
  ○正义曰:此章言为孝必须承顺父母颜色也。“子夏问孝”者,弟子子夏问於孔子为孝之道也。“子曰:色难”者,答之也。言承顺父母颜色乃为难也。“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者,孔子又喻子夏,服劳、先食不为孝也。先生,谓父兄。馔,饮食也。曾,犹则也。言若家有劳辱之事,或弟或子服其勤劳,有酒有食,进与父兄饮食,汝则谓是以为孝乎?言此未孝也。必须承顺父母颜色,乃为孝也。
  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孔曰:“回,弟子,姓颜名回,字子渊,鲁人也。不违者,无所怪问。於孔子之言,默而识之,如愚。”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孔曰:“察其退还与二三子说释道义,发明大体,知其不愚。”
  [疏]“子曰”至“不愚”。
  ○正义曰:此章美颜渊之德。“子曰:吾与回言终日,不违,如愚”者,回,弟子颜渊也;违,犹怪问也;愚,无智之称。孔子言:我与回言,终竟一日,亦无所怪问。於我之言,默而识之,如无知之愚人也。“退而省其私,亦足以发,回也不愚”者,言回既退还,而省察其在私室与二三子说释道义,亦足以发明大体,乃知其回也不愚。
  ○注“孔曰”至“如愚”。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颜回者,鲁人也,字子渊。少孔子三十岁。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
  子曰:“视其所以,以,用也。言视其所行用。观其所由,由,经也。言观其所经从。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孔曰:“廋,匿也。言观人终始,安所匿其情。”
  [疏]“子曰”至“廋哉”。
  ○正义曰:此章言知人之法也。“视其所以”者,以,用也。言视其所以行用。“观其所由”者,由,经也。言观其所经从。“察其所安”者,言察其所安处也。“人焉廋哉?人焉廋哉”者,廋,匿也;焉,安也。言知人之法,但观察其终始,则人安所隐匿其情哉?再言之者,深明情不可隐也。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温,寻也。寻释故者,又知新者,可以为人师矣。
  [疏]“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
  ○正义曰:此章言为师之法。温,寻也。言旧所学得者,温寻使不忘,是温故也。素所未知,学使知之,是知新也。既温寻故者,又知新者,则可以为人师矣。
  ○注“温,寻也”。
  ○正义曰:案《中庸》云:“温故而知新。”郑注云:“温读如燖温之温,谓故学之熟矣,後时习之谓之温。”案《左传》哀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太宰嚭请寻盟。子贡对曰:‘盟可寻也。亦可寒也。’贾逵注云:“寻,温也。”又《有司彻》云:“乃热尸俎。”是寻为温也。言人旧学已精熟,在後更习之,犹若温故食也。
  子曰:“君子不器。”包曰:“器者各周其用,至於君子,无所不施。”
  [疏]“子曰:君子不器”。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之德也。器者,物象之名。形器既成,各周其用。若舟楫以济川,车舆以行陆,反之则不能。君子之德,则不如器物,各守一用,言见几而作,无所不施也。
  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从之。”孔曰:“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
  [疏]“子贡问君子。子曰:先行其言而後从之”。
  ○正义曰:此章疾小人多言,而行之不周也。子贡问於夫子曰:“君子之德行何如?”夫子答之曰:“君子先行其言,而後以行从之,言行相副,是君子也。”
  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孔曰:“忠信为周,阿党为比。”小人比而不周。”
  [疏]“子曰: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
  ○正义曰:此章明君子、小人德行不同之事。忠信为周,阿党为比。言君子常行忠信,而不私相阿党,小人则反是。
  ○注曰:“忠信为周。”
  ○正义曰:《鲁语》文也。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包曰:“学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思而不学则殆。不学而思,终卒不得,徒使人精神疲殆。
  [疏]“子曰”至“则殆”。
  ○正义曰:此章言教学法也。“学而不思则罔”者,言为学之法。既从师学,则自思其馀蕴。若虽从师学,而不寻思其义,则罔然无所得也。“思而不学则殆”者,言但自寻思,而不往从师学,终卒不得其义,则徒使人精神疲劳倦殆。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攻,治也。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不同归也。
  [疏]“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矣”。
  ○正义曰:此章禁人杂学。攻,治也。异端,谓诸子百家之书也。言人若不学正经善道,而治乎异端之书,斯则为害之深也。以其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异端则不同归也。
  ○注“攻治”至“同归”。
  ○正义曰:云:“善道有统,故殊涂而同归”者,正经是善道也,皆以忠孝仁义为本,是有统也。四术为教,是殊涂也,皆以去邪归正,是同归也。异端之书,则或糠尧、舜,戕毁仁义,是不同归也。殊涂同归,是《易·下系辞》文也。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孔曰:“弟子,姓仲,名由,字子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疏]“子曰”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明知也。“由,诲汝知之乎”者,孔子以子路性刚,好以不知为知,故此抑之。呼其名曰:“由,我今教诲汝为知之乎!”此皆语辞。“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者,此诲辞也。言汝实知之事则为知之,实不知之事则为不知,此是真知也。若其知之,反隐曰不知:及不知,妄言我知,皆非知也。
  ○注“孔曰”至“子路”。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仲由字子路,卞人也。少孔子九岁。子路性鄙,好勇力,志抗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後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弟子。”
  子张学干禄。郑曰:“弟子,姓颛孙,名师,字子张。干,求也。禄,禄位也。”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尤。包曰:“尤,过也。疑则阙之,其馀不疑,犹慎言之,则少过。”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包曰:“殆,危也。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则少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郑曰:“言行如此,虽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疏]“子张”至“中矣”。
  ○正义曰:此章言求禄之法。“子张学干禄”者,干,求也。弟子子张师事孔子,学求禄位之法。“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馀,则寡尢”者,此夫子教子张求禄之法也。尢,过也;寡,少也。言虽博学多闻,疑则阙之,尢须慎言其馀不疑者,则少过也。“多见阙殆,慎行其馀,则寡悔”者,殆,危也。言虽广览多见,所见危者,阙而不行,尢须慎行其馀不危者,则少悔恨也。“言寡尢,行寡悔,禄在其中矣”者,言若少过,行又少悔,必得禄位。设若言行如此,虽偶不得禄,亦同得禄之道。
  ○注“郑曰”至“位也”。
  ○正义曰:《史记·弟子传》云:“颛孙师,陈人,字子张。少孔子四十八岁。”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包曰:“哀公,鲁君谥。”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包曰:“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疏]“哀公”至“不服”。
  ○正义曰:此章言治国使民服之法。“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者,哀公,鲁君也。问於孔子曰:“何所云为则万民服从也?”时哀公失德,民不服从,哀公患之,故有此问。“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者,此孔子对以民服之法也。错,置也。举正直之人用之,废置诸邪枉之人,则民服其上也。“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者,举邪枉之人用之,废置诸正直之人,则民不服上也。於时群邪秉政,民心厌弃,故以此对之也。
  ○注“包曰:哀公,鲁君谥”。
  ○正义曰:《鲁世家》云:哀公名蒋,定公之子,周敬王二十六年即位。《谥法》云:“恭仁短折曰哀。”
  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孔曰:“鲁卿季孙肥。康,谥。”子曰:“临之以庄则敬,包曰:“庄,严也。君临民以严,则民敬其上。”孝慈则忠,包曰:“君能上孝於亲,下慈於民,则民忠矣。”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包曰:“举用善人而教不能者,则民劝勉。”
  [疏]“季康”至“则劝”。
  ○正义曰:此章明使民敬、忠、劝善之法。“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者,季康子,鲁执政之上卿也。时以僭滥,故民不敬、忠、劝勉,故问於孔子曰:“欲使民人敬上尽忠,劝勉为善,其法如之何?”“子曰:临之以庄则敬”者,此答之也。自上莅下曰临。庄,严也。言君临民以严,则民敬其上。“孝慈则忠”者,言君能上孝於亲,下慈於民,则民作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者,言君能举用善人,置之禄位,教诲不能之人,使之材能,如此则民相劝勉为善也。於时鲁君蚕食深宫,季氏专执国政,则如君矣,故此答皆以人君之事言之也。
  ○注“鲁卿季孙肥。康,谥”。
  ○正义曰:知者,据《左传》及《世家》文也。《谥法》云:“安乐抚民曰康。”
  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包曰:“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包曰:“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友于兄弟,善於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与为政同。”
  [疏]“或谓”至“为政”。
  ○正义曰:此章言孝、友与为政同。“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者,奚,何也。或,有一人,亡其姓名,谓孔子曰:“子既多才多艺,何不居官为政?”或人以为,居位乃是为政也。“子曰:《书》云: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於有政”者,此《周书·君陈》篇文,引之以答或人为政之事。彼云:“王若曰:‘君陈,惟尔令德,孝恭惟孝,友于兄弟,克施有政。”孔安国云:“言其有令德,善事父母,行已以恭。言善事父母者,必友于兄弟,能施有政。”令其言与此小异。此云“孝乎唯孝”者,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者,言善於兄弟也。施,行也。行於此二者,即有为政之道也。“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者,此孔子语也。是,此也。言此孝、友亦为政之道,此外何事其为为政乎?言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不必居位乃是为政。
  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曰:“言人而无信,其馀终无可。”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包曰:“大车,牛车。輗者,辕端横木,以缚轭。小车,驷马车。軏者,辕端上曲钩衡。”
  [疏]“子曰”至“之哉”。
  ○正义曰:此章明信不可无也。“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者,言人而无信,其馀虽有他才,终无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者,此为无信之人作譬也。大车,牛车。輗,辕端横木,以缚轭驾牛领者也。小车,驷马车。軏者,辕端上曲钩衡,以驾两服马领者也。大车无輗则不能驾牛,小车无軏则不能驾马,其车何以得行之哉。言必不能行也,以喻人而无信,亦不可行也。
  ○注“包曰”至“钩衡”。
  ○正义曰:云:“大车,牛车”者,《冬官·考工记》:“车人为车,大车崇九尺。”郑注云:“大车,平地载任之车,毂长半柯者也。”其驾牛,故《酒诰》曰:“肇牵车牛,远服贾用。”故曰:“大车,牛车也。”《说文》云:“輗,大车辕端持衡者,轭辕前也。”是輗者,辕端横木以缚轭者也。云“小车,驷马车”者,《考工记》兵车、田车、乘车也,皆驾驷马,故曰驷马车也。《说文》云:“軏者,车辕端持衡者。”《考工记》云:“国马之輈,深四尺有七寸。”注云:“马高八尺。兵车、乘车轵崇三尺有三寸,加轸与轐七寸,又并此輈深,则衡高八尺七寸也。除马之高,则馀七寸,为衡颈之间。”是輈在衡上也。辕从轸以前稍曲而上至衡,则居衡之上而乡下钩之,衡则横居輈下,是辕端上曲钩衡者名軏也。
  子张问:“十世可知也?”孔曰:“文质礼变。”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马曰:“所因,谓三纲五常。所损益,谓文质三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预知。
  [疏]“子张”至“知也”。
  ○正义曰:此章明创制革命,因沿损益之礼。“子张问:十世可知也”者,弟子子张问於孔子:“夫国家文质礼变,设若相承至於十世,世数既远,可得知其礼乎?”“子曰:殷因於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此夫子答以可知之事。言殷承夏后,因用夏礼,谓三纲五常不可变革,故因之也。所损益者,谓文质三统。夏尚文,殷则损文而益质;夏以十三月为正,为人统,色尚黑,殷则损益之,以十二月为正,为地统,色尚白也。其事易晓,故曰可知也。“周因於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者,言周代殷立,而因用殷礼。及所损益,事事亦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者,言非但顺知既往,兼亦预知将来。时周尚存,不敢斥言,故曰“其或”。言设或有继周而王者,虽多至百世,以其物类相召,世数相生,其变有常,故皆可预知也。
  ○注“马曰”至“三统”。
  ○正义曰:云:“三纲五常”者,《白虎通》云:“三纲者何谓?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有纪纲之而百目张也。所以称三纲何?一阴一阳之谓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刚柔相配,故人为三纲,法天地人。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归功也。父子法地,取法五行转相生也。夫妇,取象人合阴阳有施。君,群也,群下之所归心。臣,牵也。事君也,象屈服之形也。父者,矩也,以度教子。子者,孳也,孳孳无已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云“五常”者,仁、义、礼、智、信也。《白虎通》云:“五常者,何谓?仁、义、礼、智、信也。仁者不忍,好生爱人。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礼者履也,履道成文。智者知也,或於事,见微知著。信者诚也,专一不移。故人生而应八卦之体,得五气以为常,仁、义、礼、智、信是也。”云“损益谓文质三统”者,《白虎通》云:“王者必一质一文者何?所以承天地,顺阴阳。阳道极则阴道受,阴道极则阳道受,明一阳二阴不能继也。质法天,文法地而已,故天为质。地受而化之,养而成之,故为文。《尚书大传》曰:‘王者一质一文,据天地之道。’《礼三正记》曰:‘质法天,文法地。帝王始起,先质後文者,顺天地之道,本末之义,先後之序也。’事莫不先其质性,乃後有其文章也。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此之谓三统,故《书传略说》云:‘天有三统,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士有三王,王特一生死。’又《春秋纬·元命包》及《乐纬·稽耀嘉》云:“夏以十三月为正,息卦受泰。”注云:“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为朔。”“殷以十二月为正,息卦受临。”注云:“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鸡鸣为朔。”“周以十一月为正,息卦受复,其色尚赤,以夜半为朔。”又《三正记》云:“正朔三而改,文质再而复。”以此推之,自夏以上,皆正朔三而改也。郑注《尚书》“三帛”,“高阳氏之後用赤缯,高辛氏之後用黑缯,其馀诸侯用白缯”。如郑此意,却而推之,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尧以十二月为正,尚白,故曰其馀诸侯用白缯。高辛氏以十三月为正,尚黑,故云高辛氏之後用黑缯。高阳氏以十一月为正,尚赤,故云高阳氏之後用赤缯。有少皞以十二月为正,尚白;黄帝以十三月为正,尚黑;神农以十一月为正,尚赤;女娲以十二月为正,尚白;伏羲以上未有闻焉。《易·说卦》云“帝出乎震”,则伏羲也,建寅之月,又木之始。其三正当从伏羲以下文质再而复者,文质法天地,文法地,质法天。周文法地而为天正,殷质法而为地正者,正朔、文质不相须,正朔以三而改,文质以二而复,各自为义,不相须也。建子之月为正者,谓之天统,以天之阳气始生,为百物得阳气微,稍动变,故为天统。建丑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已吐牙,不为天气始动,物又未出,不得为人所施功,唯在地中含养萌牙,故为地统。建寅之月为统者,以其物出於地,人功当须修理,故谓之人统。统者,本也,谓天地人之本。然王者必以此三月为正者,以其此月物生细微,又是岁之始生,王者继天理物,含养微细,又取其岁初为正朔之始。既天地人之三者所继不同,故各改正朔,不相袭也。所尚既异,符命亦随所尚而来,故《礼纬·稽命徵》云:“其天命以黑,故夏有玄圭;天命以赤,故周有赤雀衔书,天命以白,故殷有白狼衔钩。”是天之所命,亦各随人所尚。符命虽逐所尚,不必皆然,故天命禹观河,见白面长人。《洛子命》云:“汤观於洛,沈璧而黑龟与之书,黄鱼双跃。”《泰誓》言:“武王伐纣,而白鱼入於王舟。”是符命不皆逐正色也。郑康成之义,自古以来皆改正朔。若孔安国,则改正朔殷、周二代,故注《尚书》:“汤承尧、舜禅代之後,革命创制,改正易服。”是从汤始改正朔也。
  ○注“物类”至“预知”。
  ○正义曰:“物类相召”者,谓三纲五常各以类相召,因而不变也。云“世数相生”者,谓文质、三统及五行相次,周而复始,而其世运有数,相生变革也。
  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曰:“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见义不为,无勇也。”孔曰:“义所宜为而不能为,是无勇。”
  [疏]“子曰”至“勇也”。
  ○正义曰:此章言祭必己亲,勇必为义也。“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者,人神曰鬼。言若非已祖考而辄祭他鬼者,是谄媚求福也。“见其义不为,无勇也”者,义,宜也。言义所宜为而不能为者,是无勇之人也。
  ○注“郑曰”至“求福”。
  ○正义曰:云:“人神曰鬼”者,《周礼》:“大宗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礼。”是人神曰鬼也。《左传》曰:“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故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也。
  ○注“孔曰”至“无勇”。
  ○正义曰:若齐之田氏弑君,夫子请讨之,是义所宜为也,而鲁君不能为讨,是无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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