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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传-卷之四:陈寡孝妇

繁体中文】  作者:(汉)刘向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孝妇者,陈之少寡妇也。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我生死未可知。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吾不还,汝肯养吾母乎?」妇应曰:「诺。」夫果死不还。妇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三年,其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曰:「妾闻之:『信者人之干也,义者行之节也。』妾幸得离襁褓,受严命而事夫。夫且行时,属妾以其老母,既许诺之。夫受人之托,岂可弃哉!弃托不信,背死不义,不可也。」母曰:「吾怜汝少年早寡也。」孝妇曰:「妾闻:『宁载于义而死,不载于地而生。』且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夫为人妇,固养其舅姑者也。夫不幸先死,不得尽为人子之礼。今又使妾去之,莫养老母。是明夫之不肖而着妾之不孝。不孝不信且无义,何以生哉!」因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年八十四,寿乃尽,卖其田宅以葬之,终奉祭祀。淮阳太守以闻,汉孝文皇帝高其义,贵其信,美其行,使使者赐之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号曰孝妇。君子谓孝妇备于妇道。诗云:「匪直也人,秉心塞渊。」此之谓也。
  颂曰:孝妇处陈,夫死无子,妣将嫁之,终不听母,专心养姑,一醮不改,圣王嘉之,号曰孝妇。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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