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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类

庄子集解卷八:杂篇说剑第三十

繁体中文】  作者:(清)王先谦   发布:2016年06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昔赵文王喜剑, 释文:「司马云:『惠文王也,名何,武灵王子,后庄子三百五十年。洞纪云:「周赧王十七年,赵惠文王之元年。」』一云:案长历推惠文王与庄子相值,恐彪之言误。」 剑士夹门而客三千余人,日夜相击于前,死伤者岁百余人,好之不厌。如是三年,国衰,诸侯谋之。太子悝患之, 俞云:「惠文王后为孝成王丹,则此太子盖不立。」 募左右曰:「孰能说王之意止剑士者,赐之千金。」左右曰:「庄子当能。」太子乃使人以千金奉庄子。庄子弗受,与使者俱往见太子曰:「太子何以教周,赐周千金?」太子曰:「闻夫子明圣,谨奉千金以币从者。夫子弗受,悝尚何敢言!」庄子曰:「
  闻太子所欲用周者,欲绝王之喜好也。使臣上说大王而逆王意,下不当太子,则身刑而死,周尚安所事金乎!使臣上说大王,下当太子,赵国何求而不得也?」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唯剑士也。」庄子曰:「诺。周善为剑。」太子曰:「然吾王所见剑士,皆蓬头、突鬓、垂冠, 释文:「将欲斗,故冠低倾也。」 曼胡之缨, 司马云:「谓麤缨无文理也。」 短后之衣, 释文:「为便于事也。」 嗔目而语难, 释文:「难,如字,艰难也。勇士愤怒积于心胸,言不流利也。」 王乃说之。今夫子必儒服而见王,事必大逆。」庄子曰:「请治剑服。」治剑服三日,乃见太子。太子乃与见王,王脱白刃待之。庄子入殿门不趋,见王不拜。王曰:「子欲何以教寡人,使太子先?」 成云:「使太子先言于我。」 曰:「臣闻大王喜剑,故以剑见王。」王曰:「子之剑何能禁制?」曰:「臣之剑,十步一人,千里不留行。」 俞云:「十步之内,辄杀一人,则历千里之远,所杀多矣,而剑锋不缺,所当无挠,极言剑之利也。行以剑言,非以人言。」 王大悦之,曰:「天下无敌矣。」庄子曰:「夫为剑者,示之以虚,开之以利,后之以发,先之以至。愿得试之。」 成云:「忘己虚心,开通利物,感而后应,几照物先,庄子之用剑也。」 王曰:「夫子休就舍,待命令设戏请夫子。」王乃校剑士七日,死伤者六十余人,得五六人,使奉剑于殿下,乃召庄子。王曰:「今日试使士敦剑。」 郭嵩焘云:「鲁颂『敦商之旅』,笺『敦,治』也。」 庄子曰:「望之久矣。」王曰:「夫子所御杖,长短何如?」 成云:「御,用也。」案:杖,持也。  曰:「臣之所奉皆可。然臣有三剑,唯王所用,请先言而后试。」王曰:「愿闻三剑。」曰:「有天子剑,有诸侯剑,有庶人剑。」王曰:「天子之剑何如?」曰:「天子之剑,以燕溪、石城为锋,齐、岱为锷, 释文:「燕溪,地名,在燕国。司马云:『锷,剑刃。』一云:剑棱也。」成云:「石城,塞外山。此地居北,以为剑锋。齐国、岱岳在东,为剑刃也。」 晋、魏为脊,周、宋为镡, 成云:「镡,环也。晋、魏近乎赵地,故以为脊。周、宋近南,故以为环也。」 韩、魏为夹, 司马云:「夹,把也。一本作铗,同。一云:镡,从棱向背;铗,从棱向刃也。」 包以四夷,裹以四时, 成云:「怀四夷以道德,顺四时以生化。」 绕以渤海,带以常山, 远统北海,近带北岳。二句应在「包以四夷」上。 制以五行,论以刑德, 刑,罚;德,赏也。皆以剑言。古人有剑论。 开以阴阳,持以春夏,行以秋冬。 春夏〔一〕长养,则持而不御;秋冬肃杀,故行用之。 此剑直之无前, 直,当也。 举之无上,案之无下,运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此天子之剑也。」文王芒然自失,曰:「诸侯之剑何如?」曰:「诸侯之剑,以知勇士为锋,以清廉士为锷,以贤良士为脊,以忠圣士为镡,以豪桀士为夹。此剑值之亦无前,举之亦无上,案之亦无下,运之亦无旁,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中和民意以安四乡。 成云:「四乡,犹四方。」 此剑一用,如雷霆之震也,四封之内,无不宾服而听从君命者矣。此诸侯之剑也。」王曰:「庶人之剑何如?」曰:「庶人之剑,蓬头、突鬓、垂冠,曼胡之缨,短后之衣,瞋目而语难,相击于前,上斩颈领,下决肝肺。此庶人之剑,无异于斗鸡,一旦命已绝矣,无所用于国事。今大王有天子之位,而好庶人之剑,臣窃为大王薄之。」王乃牵而上殿,宰人上食,王三环之。 成云:「绕食三周,不能安坐。」 庄子曰:「大王安坐定气,剑事已毕奏矣。」于是文王不出宫三月,剑士皆服毙其处也。 司马云:「忿不见礼,皆自杀也。」
  〔一〕「夏」原作「秋」,据正文文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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