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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志》卷之六·人物类 三、贞烈

繁体中文】  作者:明-林有年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鹑犇》之诗作,而《栢舟》之风微,节之难于全也久矣。意臣子食君厚禄者,尚有忘君失节之病,而况女流之未学者乎,此贞节之所以为难也。今特书之,励风化也。志《贞烈》。

宋元(无考)

国朝 林玉修 何观奴 詹凤女 李纯香

林 氏 名玉修,新溪里人。年十八,适邑庠生詹琎。生子清,方在襁褓而琎卒;遗腹子源时在娠,方五月。父母悯其家贫子幼,谕使再醮。即哀恸不已,既而曰:“人岂有二次作媳妇耶?”父母遂不敢强。自是,勤织纴,抚二孤,孀居守志,久而益坚。源登第成名,乡人以节妇事闻于朝,旌其门闾。

何 氏 名观奴。年方十六,归于陆大。未几,夫卒。何氏年方二十,矢志不渝。家贫,力勤纺织,事姑教子。卒年七十二。

詹 氏 名凤女,崇信里人,少归于杨魁杰。夫溺水死,詹年方二十有三,哭三日,得夫尸归,葬如礼。姑怜其少,讽以他适。詹坚志不移,孀居五十余年,凛不可犯。

李 氏 名纯香,感化里人,引礼官李锒之女也。其女性植不凡,而尤雅慕贞烈。嘉靖十七年,岁方十九,配晋江林泗。泗赘于家,甫五旬,因归省病剧。报至,李氏徬徨终夜不就寝。明日,即驰至夫家,而泗已死矣。李氏伏哭夫尸之旁,声不绝口。自是,水浆不纳者七日。其姑哀而防之,李氏亦强进以慰姑心,乃袖夫遗嘱,坐稿苫日泣不离。尝奠告曰:“妾有异志,身首异处。”又曰:“君之卒哭,魂来邀我。”迨卒哭,夜昏梳沐、更衣,遂缢死。家人觉而救之,已无及矣。远近闻者,莫不惊涕。缙绅先生各挽以诗章。其序次于烈妇录者,可考而知也。十八年,事闻于朝。褒锡旌表,建烈妇祠在于泉之梌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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