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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学案

明儒学案卷三十二 泰州学案一 文选林东城先生春

繁体中文】  作者:(清)黄宗羲   发布:2016年09月2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林春字子仁,号东城,扬之泰州人。家贫,佣王氏为僮子。王氏见其慧,因使与子共学。先生亦刻苦自厉。嘉靖壬辰,举会试第一,登进士第。除户部主事,改礼部,又改吏部。久之,转员外郎。请告归,起补郎中。辛丑卒官,年四十四。先生师心斋,而友龙溪,始闻致良知之说,遂欲以躬践之。日以朱墨笔点记其意向臧否醇杂,以自攷镜。久之,乃悟曰:“此治病於标者也,盍反其本乎?”自束发至盖棺,未尝一日不讲学。虽在吏部,不以官避嫌疑,与知学者挟衾被栉具,往宿寺观中,终夜刺刺不休。荆川曰:“君问学几二十年,其胶解冻释,未知其何如也。然自同志中语,质行者必归之。”由此言之,先生未必为泰州之入室,盖亦无泰州之流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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