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推行党员亮身份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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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各基层党组织政 治功能和政 治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的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和组织观念,促进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经区委党建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亮身份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党员亮身份、公开践承诺”活动,要以(据实替换)为指导,按照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市委八次及区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要求,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依据,以体现党员先进性为出发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名称替换)员立足本党组织实际及自身优势,主动亮出身份,积极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公开承诺,以此达到增强党员党性观念、解决自身突出问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广大群众的目的,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
二、倡导佩戴党员徽章
全区党员在参加党内活动和联系服务群众等情况下,均应佩戴党员徽章,亮明党员身份。窗口单位和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服务行业以及村(社区)等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党员,在工作时间应佩戴党员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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