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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优秀科技论文奖奖励办法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为了展示X台广大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的聪明才智,激励更多的人把研究成果撰写成论文,发挥科技论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秘书工作”优秀科技论文奖是总台学术成果的最高荣誉奖之一,每年评选和颁发一次。
       获奖者由总台颁发奖金,在总台刊物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秘书工作”内各有关单位从事广电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
         第三条 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的论文应是在:评奖年度前一年内在总台(或总台以上)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或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包括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第四条 优秀科技论文按广播中心、电视中心、无线发射与传输、网络传输、广电技术管理等五个专业分类,设一、二、三等奖:  一 等 奖 奖金3000元  二 等 奖 奖金2000元  三 等 奖 奖金1000元  第五条 优秀科技论文获奖得者,其业绩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业绩考核、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优秀科技论文奖:  1.在学术理论上有创见、观点鲜明、构思新颖。
         2.在科学技术上有突破。
         3.在实践中解决技术难点,有推广意义。
         4.文章论点明确,论证科学,逻辑缜密,表述准确。
         5.对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前瞻性指导意义。
         第七条 申报程序  申报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总台内各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申报,申报单位每年于10月31日前向总台技术管理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第八条 评审程序  1.总台优秀科技论文奖由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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