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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劳资报表,迟报一天罚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办理好退休送报手续,漏报一人罚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审查完成各部门车间考勤表,迟一天罚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审核完成车间计件工资表并送财务,迟一天罚款五元;  5、每月养老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6、每月医保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积金对帐一次,未及时办理增减手续一人次罚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机数据统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计件车间工资核算,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将公司内工资异动单送财务,推迟一天罚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培训,全年少一次罚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养老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医保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伤保险金基数调整,未按时完成罚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员工中,按时办理试用和转正手续,未按时办理一人次罚款二十元;  17、年终未制订下年度工作计划,罚款一百元;  18、年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社保局和统计局的《劳资报表》,罚款一百元;  19、未按规定完成GMP档案的整理,罚款五十元;  20、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做好部门间的协作工作,在协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误,每次罚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则其责任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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