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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历史

唐末五代妇女地位高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7月2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唐末五代时期我国妇女社会上地位很高,不象宋、元、明、清朝代的妇女足不出户,不预外事,彻底为男人的附属品。唐末五代的妇女社会活动颇为自由,她们甚至自愿结成组织,和男人一样进行公开的社会交往。
  在法国国立图书馆所藏敦煌文书第3489号里,记载了唐末五代敦煌地区“女人社”的社约文书。从文书内容来看,“女人社”是下层民间妇女自愿结成的组织。她们以“至诚立社”为宗旨,提倡社员之间地位平等,“大者若姊,小者若妹”,彼此互相尊重,互相爱护。若有人遭不测之事,同社社员主动捐助油、米面等物品,帮助其度过难关。本社社员有人死亡,“女人社”其它成员纷纷前去吊唁,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以示同社中人怀念之情。
  “女人社”在每年正月举行一次大规模的“建福”活动,即向苍天祈祷,祝福国家安宁、父母健康。活动经费由大家共同赞助,每人粟一斗、灯油一盏。为保证建福活动顺利完成,“女人社”制定了严格的纪律,如有在社内不讲文明礼貌,在大会上恣意喧闹,经全社一致通过,进行处罚,处罚的方法罚酒席一桌。供大家食用。假使有人想中途退社,先罚酒席一桌,然后每位社员各杖三棒,才允许退社。
  在文书末尾,注有某坊巷的女人社。我们从中不难看出参加“女人社”的妇女大都是同一村内的邻居,没有打破地区界限,活动范围很小。另外,“女人社”的“建福”活动,内容平庸,没有文化气息,对社会上其它妇女没有很强的吸引力,在社会上影响也不大,在唐代正史文献里也没有留下她们活动的轨迹。但是,她们这种敢于冲破封建家庭束缚,和男子一样在社会上独往独来,本身就是对封建“男尊女卑”观念的猛烈批判,在中国妇女运动史上也留下了一页。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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