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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文化

壮族丧葬习俗(二)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抬棺至少要八人托于肩上,不同当地汉区用吊抬。抬到较开阔地带,在一片“窝呵”声中前顶后推,进行“较力”比赛,随棺两旁众人也趁机加入助阵,吆喝声此起彼伏,每当“较力”激烈时,孝男孝女要立即下跪,请求停止,以免影响内遗体移动位置,抬棺人便适可而止,继续前进。抬年过古稀的逝者,这种“较力”比赛更为热烈,意为该人死后也受生人“拥戴”。棺材抬到墓地后,孝男以树枝作为扫帚,由穴里倒拖扫出穴外,象征性为死者“扫屋”,也表示不能把脚印留在墓穴内。然后将棺材慢慢下正井,放进正穴中,用红线拉较罗盘对准坐向分针,孝男跪在坟穴前面分别叩拜“四方地脉龙神”,祈求山神龙主准于安葬死者。在坟穴中,棺材头部安放一盏点燃的油灯,左右两侧各放一陶制小埕,有小米的小埕放在左侧,有纸钱灰的小埕放在右侧,意为左仓右库,

  安顿定当,送葬人撒些泥土下穴后即回去。由挖葬井的人填土整坟。坟地整好,死者家属在墓台前点香烛,摆上全头熟鸡和一块熟肉,点上云香元宝,再三跪拜,最后烧纸钱放鞭炮。孝男向整坟人叩头致谢,至此,葬事基本完毕。孝男孝女回家后,用一大木盆盛水,在盆上架上两条木棍,将打时的“灵屋”连同挂孝用的麻绳及纸钱一起烧毁,并把死者生前用过、仍有用的物件在火焰上略为烤过,表示已除污驱邪,可继续使用。

  葬后还要进行“七”,即从逝者死亡之日算起,经七七四十九天后,再到埋葬逝者的新坟去拜一次。但多数人用“撞七”的方式,即在某一个第七天碰上农历初七、十七、二十七者,就叫“撞七”,在那一天便可拜,如没撞上逢七的的日子,只有等到第七个“七”时才去拜(俗称末七)。“七”后,便表示葬事全部办完。

  对于非正常死亡(被杀、自杀或其他事故致死)或老死在野外的,尸体不能入村入屋,只能在村外搭棚安厝。中、青年死者棺材不上颜色,老年死者棺材可涂黑色或红色,但坟墓不砌坟台,以示与寿终正寝有区别,此类死者一般不重葬。

  壮族习惯拾骨重葬,有的为求风水宝地,迁葬多达三四次,在第一次葬(大棺葬)后若干年,后代子孙选好墓地,即择日拾骨(俗称起金),把骸骨依脚骨至头骨的次序拾放入陶罐中。重葬前由逝者在世的子孙若干人,用针将中指刺破,把流出的鲜血滴于颅骨上,然后盖上罐盖放入新墓地的穴中进行重葬。所以二次葬又称“滴血重葬”。重葬后可筑永久性墓台,立墓碑石。有的如一时未找到“风水好”的新墓地,则将“金罐”半露放在山上的洞穴中,称之为“寄土”,直到找到好墓地再安葬。如挖开墓穴,棺材油漆全新,完好未烂的,被认为“地气好”,则可以保留原墓地大棺葬,不必拾骨“起金”重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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