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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公羊传-庄公四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一、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饗齐侯于祝丘。
  二、三月,纪伯姬卒。
  三、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四、纪侯大去其国。
  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喝為不言齐灭之?為襄公讳也。春秋為贤讳。何贤乎襄公?复讎也。何讎尔?远祖也。哀公亨乎周,纪侯譖之。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事祖禰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讎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讎乎?虽百世可也。家亦可乎?曰:不可。国何以可?国君一体也;先君之耻犹今君之耻也,今君之耻犹先君之耻也。国君何以為一体?国君以国為体,诸侯世,故国君為一体也。今纪无罪,此非怒与?曰:非也。古者有明天子,则纪侯必诛,必无纪者。纪侯之不诛,至今有纪者,犹无明天子也。古者诸侯必有会聚之事,相朝聘之道,号辞必称先君以相接,然则齐、纪无说焉,不可以并立乎天下。故将去纪侯者,不得不去纪也。有明天子,则襄公得為若行乎?曰:不得也。不得则襄公喝為為之?上无天子,下无方伯,缘恩疾者可也。
  五、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外夫人不书葬,此何以书?隐之也。何隐尔?其国亡矣,徒葬於齐尔。此复讎也,喝為葬之?灭其可灭,葬其可葬。此其為可葬奈何?复讎者非将杀之,逐之也。以為虽遇纪侯之殯,亦将葬之也。
  六、秋七月。
  七、冬,公及齐人狩于郜。
  公喝為与微者狩?齐侯也。齐侯则其称人何?讳与讎狩也。前此者有事矣,后此者有事矣,则喝為读於此焉讥?於讎者将一讥而已,故择其重者而讥焉,莫重乎其与讎狩也。於讎者则喝為将一讥而已?讎者无时,焉可与通;通则為大讥,不可胜讥,故将一讥而已,其餘从同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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