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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家类

百战奇法-争战

繁体中文】  作者:(明)刘基   发布:2013年09月1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凡与敌战,若有形势便利之处,宜争先据之,以战则胜。若敌人先至,我不可攻,候其有变则击之,乃利。法曰:“争地勿攻。”①
  三国魏青龙二年,蜀将诸葛亮出斜谷,并田于兰坑。是时,魏将司马懿屯渭南,郭淮策亮必争北原,宜先据之,议者多谓不然。淮曰:“若亮跨渭登原,连兵北山,隔绝陇道,摇荡民心,此非国之利也。”懿善之,淮遂屯北原。堑垒未成,蜀兵大至,淮遂逆击之。后数日,亮盛兵西行,淮将皆以为欲攻西围,淮独以亮见形于西,欲使兵众应之,必攻东耳。其夜,果攻阳遂,有备不败。

  「注释」
  ①争地勿攻:语出《孙子兵法。九地篇》:“争地则无攻。”意思是,遇到敌我双方必争之地,我方应先行占据。如国已为敌先期占领了,就不要去强攻它。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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