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学鉴赏>> 散文名篇>> 宋元辽金

宋元辽金

曾巩《战国策目录序》

繁体中文】  作者:曾巩   发布:2014年04月28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刘向所定战国策三十三篇,崇文总目称十一篇者阙。臣访之士大夫家,始尽得其书,正其误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后战国策三十三篇复完。
  叙曰:向叙此书,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及其后,谋诈用,而仁义之路塞,所以大乱﹔其说既美矣。卒以谓此书战国之谋士,度时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则可谓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夫孔、孟之时,去周之初已数百岁,其旧法已亡,旧俗已熄久矣﹔二子乃独明先王之道,以谓不可改者,岂将强天下之主后世之所不可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时,所遭之变,而为当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二帝、三王之治,其变固殊,其法固异,而其为国家天下之意,本末先后,未尝不同也。二子之道如是而已。盖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此理之不易者也。故二子者守此,岂好为异论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谓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战国之游士则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乐于说之易合。其设心,注意,偷为一切之计而已。故论诈之便而讳其败,言战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胜其害也﹔有得焉,而不胜其失也。卒至苏秦、商鞅、孙膑、吴起、李斯之徒,以亡其身﹔而诸侯及秦用之者,亦灭其国。其为世之大祸明矣﹔而俗犹莫之寤也。
  惟先王之道,因时适变,为法不同,而考之无疵,用之无弊。故古之圣贤,未有以此而易彼也。
  或曰:“邪说之害正也,宜放而绝之。此书之不泯,其可乎?”对曰:“君子之禁邪说也,固将明其说于天下,使当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从,然后以禁则齐﹔使后世之人皆知其说之不可为,然后以戒则明﹔岂必灭其籍哉?放而绝之,莫善于是。是以孟子之书,有为神农之言者,有为墨子之言者,皆着而非之。至此书之作,则上继春秋,下至楚 之起,二百四十五年之间,载其行事,固不可得而废也。”此书有高诱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崇文总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编校史馆书籍臣曾巩序。
  
  [作者介绍]
  曾巩,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子固。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嘉佑二年(1057)进士。历任馆阁校勘、集贤校理、实录检讨官,官至中书舍人。曾巩出自欧阳修门下,完全接受了欧阳修先道而后文的古文创作主张,而且比欧阳修更着重于道。因此,曾巩的散文在八大家中是情致和文采都较少的一家。但曾文长于议论,他的政论文,语言质朴,立论精辟,说理曲折尽意。如《上欧阳舍人书》、《上蔡学士书》、《赠黎安二生序》、《王平甫文集序》等都纡徐委备,近似欧阳修文。记叙文亦常多议论,如《宜黄县县学记》、《墨池记》都于记叙中纵谈古今。曾巩亦能诗,今存诗400余首,以七绝成就较高,但为文所掩,不大受人重视。著作今传《元丰类稿》50卷,有《四部丛刊》影元刊本。
 

【来源:作者原创】

 

文秘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