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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标点

多个书名号之间是否要加顿号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收藏

列举几本书名的时候用了书名号,中间还要用顿号吗?

这个问题我们先给出答案,然后再分析。

①连续列举书名,用了书名号,不再添加顿号。

示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②如果列出书名,并且在书名后还有其他成分,比如引用该书中的话或有注释说明,就需要用顿号了。

示例:李白的“白发三千长”(《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以上两点弄清楚后,使用时基本上就不会出错了,不过你也会许产生疑问,这样说的依据是什么呢?

修订后的《标点符号用法》中有明确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

这个规定中同时规范了引号和书名号,我们这儿只谈书名号。

最后强调一下,网络上有的资源中认为并列的书名号中应该加顿号,或者可加可不加,这是以前的说法,同学们使用时请依据最新规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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