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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视角下的领导艺术分析

以稿换稿】  作者:王慧军   发布:2013年02月26日   阅读:


  领导艺术既然称之为艺术,就意味着已经超越一般方法论范畴,体现了它与美学、伦理学等学科之间所具有的内在必然联系。在领导实践中,人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把领导艺术看成是一种技巧或工具,甚至是一种驾驭人或控制人的手段,而没有看到领导艺术中所隐藏的一种更深层次的意义――领导艺术的审美价值。任何一种领导行为要上升到艺术的高度,都必须具备美的基本内涵。艺术是美的,但是美并不完全等同于艺术。作为一位领导者要想使自己的领导水平上升到艺术的高度,首先必须了解美,认识美,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美的要求。
  一  领导艺术体现了领导活动中真、善、美的辩证统一
  美首先是真的、善的,只有真、善、美的辩证统一,完整表现出美的基本内涵,我们才能称艺术是美的。领导艺术是通过领导者的思维、语言和行为及其运用的领导方式和手段所体现出的领导活动中的真、善、美的辩证统一,所以领导艺术是美的。领导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这种社会实践活动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它与美的创造有着密切的联系。马克思曾经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
  为了弄清领导活动与美的创造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清“美的规律”的内容,具体地说,就要弄清这两个“尺度”的具体含义。马克思所说的第一个“尺度”,即“任何一个种的尺度”,就是指领导活动本身所具有的规律性,亦即事物的“真”。这种规律性,领导者只能认识它、掌握它,而不能任意地摆布它。在领导活动中,领导者只有遵循这种客观规律,才能进行自由创造,从而使领导活动中的“真”不断为自己掌握,达到预想的目的。这里所说的自由创造是领导者在掌握了一定领导艺术基础上的自由创造。例如,领导者的用人艺术、决策艺术、思维艺术、协调艺术和激励艺术等等,都必须符合对象的客观规律。领导者越能深刻地掌握对象的规律,越是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就越能使更多的“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充分发挥领导艺术水平。
  马克思所说的第二个“尺度”,即“内在的尺度”,是指人的尺度,即人类自身发展的目的和要求。在领导活动中,领导者运用领导艺术总具有一定的目的,总是为了使领导客体产生对自身有利、有益的变化,这就是广泛意义上的“善”。即领导活动的功利价值。在领导活动中,领导者运用领导艺术,必须准确把握这种目的性和功利性,并千方百计地把它体现在自己实践的对象中,从而使领导主体的“善”,不断在领导活动中得到体现,成为对象化了的“善”。例如,通过领导艺术的充分发挥,被领导者拥护领导者,领导活动顺利开展,使得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等、、、、、、
  领导活动中发挥领导艺术的过程,必然包含这样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认识与遵循领导活动的客观规律性(“真”);另一方面,把握与实现领导主体的目的性(“善”)。这种真与善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领导者掌握了的真与实现了的善的统一,按照马克思的理解,就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最基本内容。换句话说,领导活动中发挥领导艺术所产生美的实质,便是领导活动中的客观必然性与领导者的自由创造才能在领导实践中的统一。如果领导者在发挥领导艺术的实践中,把自己掌握了的领导活动的真与实现善的本质力量,通过具体而又良好的形象在领导过程中显示出来,得到领导客体的认同与肯定,这个过程就会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领导艺术的美不能离开真与善,不能违背真与善,真是美的基础,善是美的灵魂,如果把符合领导规律的真和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善,在领导过程中体现出来,领导艺术就是美的。反之,在领导活动中如果没有了真与善,就不存在领导艺术了,那就是一种统治权术,就是丑的了。
  二  领导艺术在领导实践中以特定的形式表现其所蕴含的美
  美不能离开真与善,不能违背真与善,这只是真善美关系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美又有自身特有的质的规定性,不能同真与善简单地等同,更不能以真与善来加以取代。领导艺术是领导者在一定知识、经验和辩证思维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各种手段、技巧和特殊方法,在领导活动中表现出来的非规范化具有创造性的领导行为。领导者在发挥领导艺术这一行为过程中,通过自身努力在掌握了领导活动的客观规律性的基础上,并把它体现在自己的领导过程及成果中,以具体的感性形态呈现出来,真才具有了美的属性与价值,同样善(领导行为的功利性)转化成美也是有这样一个过程。它最终体现为一种感性形态,这里我们所说的感性形态,是领导艺术美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艺术的创新性,使领导活动产生一种独特的美。“美的事物之所以能引起人们的喜悦,就是由于里面包含了人类的一种最珍贵的特性——实践中的自由创造”。[2]领导艺术是一种非规范化、非程序化的具有创造性领导实践行为,这本身就蕴含着一种美。领导艺术的创新性就是打碎日常生活的陈腐和平庸,以别样的方式为人们提供新的视野和体验,同时,创新性还意味不断地超越前人,创造出新的形式和新的风格,它是产生新事物的能力,它本身是在领导者的行为中展示出来的,是领导艺术的丰富多样性和独特个性的统一。许多艺术家、领袖人物之所以伟大,大凡都是从那些曾经无数次被他人使用过的旧题材或实践过的旧事物中,找到根本独特、超凡入圣的艺术形式表现,从而作到了化腐朽为神奇,茁灵芝于秀圃的效果!领导艺术的创造性从广义上讲,有思维创新、方法创新,提出新方案和决策,创建新理论,形成新观念等等。从狭义上讲,往往表现在社会发展处于十字路口,领导者作出重大选择等。在领导工作实践中,具有创造性特征的领导者,可以想别人所未想,见别人所未见,做别人所未做的事,敢于突破原有的旧框架,敢为天下之先,从而取得创造性、突破性的成就。当然,领导活动要有创新性,但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领导活动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解决现实与未来的问题。对于领导活动来讲,好看不中用,就是虚假。因此,领导艺术的创新性,必须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不能当“花瓶”。
  2、领导艺术的形象性,给被领导者提供了审美愉悦。领导艺术的形象性,就是用鲜明、生动、具体的行为与事例,去表现领导活动的内容,既要实现领导目的,又要树立领导者良好的公众形象。生动活泼的艺术形象,一般都具有认识、教育和审美的功能。审美主体通过对艺术形象的深刻认识,从而达到被教育、被感染的效应。领导者的形象对于被领导者同样具有重要的认识、教育和审美等影响作用。良好的领导形象,是得到他人尊重与自愿服从的首要条件。领导形象包括领导者的人格形象和视听形象。(1)人格形象。人格形象是通过精神和内在性质的修养和陶冶,以获得一种无形人格力量与感召力。我国的政治文化历来都强调通过“修身养性”,来达到人格的完善,尤其重视领导者自身的人格形象的教化作用,古人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就是说这个道理的。人格形象是人的内在精神和特质的展示与感知,没有高尚的人格不会产生良好的人格形象。因此领导干部重视提高个体的精神道德修养、塑造良好的领导形象,发挥干部人格形象的示范教育功能和领导功能。(2)视听形象。视听形象是人格形象的外在表现形式,伟大的人格形象总是在实践过程中被人发现的。领导形象是通过领导者的行为表现、工作作风、工作成绩等一系列具体的事例来展示的。现在人们通常说一个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口碑”如何,其实也是一种形象,是一种非权力的影响力,它往往产生难以估量的领导效力。应该看到,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领导形象往往被各种媒介展现在世人面前,任人评头论足。领导者任何不实的形象,都可能为世人所关注。能否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是证明领导艺术水平高低重要标准。
  3、领导艺术的情感性,促进被领导者体会领导活动的美。艺术所诉诸的对象是具有情感特征的人,它只有在人心和人的情感深处求得回声和共鸣,才能算得上真正的成功。它是沟通创造者与鉴赏者之间的心灵桥梁,这种情感源于人们对“真、善、美”的理解和认识,是发自人类心灵深处最真诚的情感。所以,一个优秀的领导者必然是一个情感高尚而丰富,并且能出色地驾驭与表达自己情感的人。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行为认同,有时是直观,带有情感特征的。人们在许多时候,特别在危难之中,往往更希望得到领导者的情感安慰。比如在危机中,人们就希望目睹领导的容颜,直接接受他的指挥。因为领导是一定组织的代表,是以一定资源为后盾的,从其身上人们可以获取一种安全感和情感的寄托。所以,一位富有领导艺术的领导者都懂得用满腔热情去感染群众,同时也懂得从群众多种多样的情感中汲取力量,发现问题,提高领导水平。在抗击“SARS”危机时,由于中央领导人用充满情感的形象,真情关心群众的身体健康,激起了全国上下“同舟共济,共抗非典”的决心和热情,终于变危机为契机,树立新政府良好的亲民形象,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与爱戴,也提高中国政府在国际的良好形象。
  4、领导艺术的适度性,使领导艺术美达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世界上一切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作为质和量之统一的“度”,就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限度、幅度、范围的数量界限。领导艺术是美的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是领导者内在的素质、品德与行为、技巧在领导工作中的表现。领导艺术作为一种行为艺术,首先必须符合“美”的本质,同时又要具备艺术创造的技巧。焦循在《孟子正义》对“充实谓之美”进行解释时说到:“充满其所有,以茂好于外,故容貌硕大而为美。美是指其容也”。这充分说明,美一方面要有充实的内容,即要有崇高的品德;另一方面,还要“茂好于外”的形式。美是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二者缺一不可。这二者的结合就有一个适度问题。从美的特征看,美是在内容和形式统一的基础上,注重形式,强调内容要显现为生动的形象,即所谓“充内而形外指谓美”。正如歌德所言:“对于每一个人,素材都摆在面前似乎只须对内容有所把握,就能抓住内容。而对大多数人来说,形式是一个奥秘”。[3]可见,领导者不仅要注重个人道德修养的提高,还要注重领导工作的思维、方法、技巧的提高与创新。也就是说,富有领导艺术的领导者应该是一个德才兼备的人,有德无能谓之平庸,也就谈不上有什么领导艺术。在艺术创作中,若不能掌握一定的“度”,就会出现“画蛇添足”的现象。所谓“增之一分太长,减一分则太短”,就是说艺术创造要讲究“适度”。达?芬奇曾说:“你们不见美貌的青年穿戴过分反而折损了他们的美么?你不见山村妇女,穿着朴质无华的衣服反比盛装的妇女美得多么?”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之间,如果超出“度”的临界点,就会向对立面转化。适度,就是主观的认识和行为同客观事物的度相适合,领导艺术必须掌握度的界限,在领导活动中能把握时机、掌握分寸、恰到好处。不掌握事物的度,就要破坏事物的质,破坏事物的稳定性。
  三  领导活动的至高境界是能够挥洒领导艺术美
  按照美的规律来改造世界、创造生活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高目标,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价值所向,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佳途径。马克思指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人通过劳动把他的目的、观念实现在劳动产品中,是对象成为人化的对象,使人的本质对象化了,也即是与人的本质和本质力量相适应的人的感觉能力、智慧、意志、情感得到自由的挥洒、自由的发挥、自由的实现。说到底,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的自由发展、全面解放。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和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4]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挥洒自己、发展自我,人就必须在实践活动中把自身的本质力量外化出去,把客观世界改造为属人的存在,并“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按照美的规律来创造”是人类活动的使命,是人类一切活动的最高指导。把美的要求和规律融入领导活动中来,使领导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规律性的统一,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实用性和审美性的统一,这是领导活动的至高境界。
  随着社会的发展,领导艺术美必然发展为一种更高层次的审美———共生美。共生美意味着和谐———领导活动的最高目标。领导艺术的美在于和谐。在不同的审美客体与主体中,正是和谐才构成了领导艺术的美。而和谐正存在于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一种多重、复杂的关系之中。和谐体现了领导艺术的真善美的统一,也成为领导活动的终极价值。而且和谐是一种动态的过程,正是在领导活动的过程中,领导客体的权利主张和领导主体的权力维持达到和谐一致,这种和谐在于不同的审美主体对美的认识的无限接近,也促使领导活动的目的和价值趋向一致。“主体与客体的潜能得到了相对应的自由实现。即美弥漫在主体活动的每一个空间,主体生命的每一个时刻,从而美态环生、美境环列。”[5]正如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达到了绝对领导艺术美。领导活动不仅使社会的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分配,更能重点考虑对人性的终极关怀,使领导艺术更具有人性化、人情味、人本位。在领导艺术美的范畴中,领导不是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手段,领导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归根结底是为了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为了人类高度的自由和全面的解放。

  (作者:王慧军 天津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 教授)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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