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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技巧

如何在辩论中软化对方的立场

以稿换稿 】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11月12日   阅读:

  论辩源于对立。论辩赛的对立由抽签决定;日常论辩不同,它的对立由论辩双方现实生活中的心理、事理(道理)、情理(情感)状态决定。论辩赛的对立通过评委打分决出胜负来加以解决,日常论辩的对立通常由双方在论辩中自行解决。论辩赛主要以语言(语音)的形式进行;而日常论辩则不一定具备完整的语言(语音)形式,它常常还借助于眼神、表情、肢体动作等(广义语言)。
  很明显,在日常论辩中,我们应当避免论辩失控,争取对立软化。软化对立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具备“大言不辩”的心理。这一心理又可分为“不辩”心理、“都有理”心理和“平等”心理。
  一、“不辩”心理
  论辩赛是“要辩”心理,不可辩也要辩,尽可能寻找对立,激化对立,在对立中战胜对方。日常论辩则不一样,它的目的是要软化对立,双方共同解决对立,所以,它要求具备“不辩”心理,可不辩就不辩。
  1.时时不忘简化对立。在日常论辩中,应时刻留心对立是否还维持着原先的内容。在论辩里引入过多的新对立,将使对立的软化变得困难重重。例如:女儿深夜才回家。母亲责问道:“你难道不能早一点回家吗?”女儿正因为临时加班而搞得疲惫心烦,说了一句:“总是话多。”母亲气坏了:“好哇,我关心你,你居然就说我话多。真跟你父亲一个样,有意跟我作对。”女儿很爱父亲,说道:“父亲怎么啦?上班干活,下班干活,哪能像你没事成天逛商场。”……母女最初的对立是:女儿是否应该早点回家。这个对立是很好软化的。母亲关心女儿,女儿晚归又有正当理由,说清楚就行了。但是,由于双方不断地引入新对立:母亲是否话多,父母到底谁好,反倒把问题搞复杂了。
  2.注意适时退出论辩。日常论辩既然以软化对立而不是以战胜对方为目的,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退出论辩。比如:在一方理屈词穷时,在一方的情绪压倒理智时,在过多的新对立使问题复杂化时……例如:甲乙二人上了公共汽车,事先说好甲买票。谁知甲习惯性地只买了一张票。售票员来到乙面前叫乙买票,乙以为售票员因为人多搞错了,说:“甲不是买了吗?”售票员说:“没有。”乙有点不相信:“不是说好他买吗?”售票员火了:“你以为你是谁?坐车还要别人买票!”甲听到争吵,赶忙说:“乙,我忘买了。”乙闻言正要掏钱买票,售票员说了句:“这下可没辙了吧?不就一块钱吗?逃什么逃!”双方立刻吵起来了。在这场论辩中,最初的对立是:该不该买票,正当对立软化,乙准备买票时,售票员没有适时退出论辩,反而引入新对立:乙是否想逃票。论辩失控了。
  3.寻找替换论辩。《孙子兵法》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上之上者也。”日常论辩的上策是:不辩而屈人之兵。软化对立不一定要通过论辩,有时可以寻找论辩之外的论辩途径。一是寻找第三者来解决。比如在上例中,如果售票员在论辩中找甲(第三者),甲替乙补票,对立也就软化了。二是想办法让对方遗忘对立,或使对方感到对立不重要,例如:妈妈回家后,发现儿子把家搞得乱七八糟,于是一把抓住儿子:“你是不是想挨打了?”独生子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奶声奶气地说:“妈妈,我爱你——”妈妈叹了口气:“哎,算了。以后别这样了。”儿子一听蹦了起来:“是,长官!”妈妈:“真是拿你没办法。”这场论辩(严格地说没有形成)的对立是:儿子的错误该不该惩罚。聪明的儿子以儿童特有的方式软化了对方,让妈妈感到对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母子的爱。在这方面,受过逻辑训练的成年人远非儿童的对手。
  二、“都有理”心理
  论辩赛的心理是:我方“总有理”,对方“没有理”,把对方逼进“无理”胡同是一个大胜利。日常论辩则不追求有理与无理的尖锐对立,而是要软化对立。因此,必须具备双方“都有理”的心理,寻找对方的“有理”成分。否则,对立就很难软化。例如:
  丈夫和临产的妻子为该买电脑还是买空调争了起来。丈夫:“买电脑好,买了电脑可以在上面写文章、办公、上网……”妻子:“有什么用?还不如买空调好。买了空调夏天不怕热,冬天……”丈夫:“没买空调我也不怕热。我……”妻子:“我什么我?是谁夏天老是开电扇来着?还说不怕热呢!”丈夫:“我反正要买电脑。”妻子:“我就是要买空调。”……
  双方各不相让,互相打断对方的话,不愿意承认对方的话有道理,这样下去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其实,只要多替对方想想,丈夫主张买电脑或许是为了方便在家办公以照顾临产和产后的妻子;而妻子主张买空调则是考虑到产后的舒适——这样一来,表面的对立之下并不存在真正的对立,对立自然软化了。
  三、“平等”心理
  论辩赛要求确立起优势心理,首先在气势上压倒对方,所以往往运用排比、连续的反问,不断地追问等手段来增强气势,恨不得对方为我方的气势吓得目瞪口呆才好。日常论辩一般不这样,由于要承认“都有理”,双方要共同努力才能软化对立,所以大家是平等的。也只有让对方感到平等而不是被你压倒,他才可以与你共同努力去软化对立。否则,将适得其反。例如:老太太为小事吵得儿媳回了娘家。当局长的老伴回家后,狠狠地责备了老太太。老太太不服,顶了几句。老局长马上连珠炮似的质问道:“你为什么要把她(儿媳)吵回娘家?你为什么不注意点影响尽添家丑?儿媳有啥不好,有啥不对?儿子回家后你怎么说?晚饭谁去做那么好吃的菜?谁去接放学回家的孙子?你总是爱倚老卖老!”老太太委屈得哭了起来:“连你也嫌弃我,我还怎么活啊!”这场论辩最初的对立是:老太太有没有错,由于老局长没有顾及到“平等”心理,盛气凌人地训斥老伴,老伴想不通,也在意料之中了。
  大言不辩,一是可不辩就不辩(“不辩”心理),二是不只为自己辩(“都有理”心理),三是不让对方在不平等的情况下辩(“平等”心理)。做到了以上三条,可谓达到了日常论辩的理想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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