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某场教学”量化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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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心校专任教师工作业绩量化评比细则》,结合我校某场教学管理工作实际,充分体现量化考核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我校“某场教学”量化评比细则: 一、积分原则凡积极学习某场教学理论、参与某场教学教研活动、撰写某场教学论文等均可积分。
二、积分标准 ㈠、学习理论: 1.学习某场教学理论,笔记齐全,记5分; 2.某场教学测试成绩合格记3分,优秀记5分; ㈡、参与活动: ⒈积极申报作某场教学课,并交《自荐作课申报表》和教案的,每次记1分; ⒉作某场教学课每次记3分,评价优秀的每次加2分,但未交教案的每次少记2分; ⒊听某场教学课每次记1分,以查验记录的听课笔记为准。
㈢组织服务 ⒈积极开展学情调查,记2--5分; ⒉经常指导学生择师择课,引导学生合理分流,记2--5分;⒊经常协助学校做好某场教学的组织管理工作,记5--10分; ㈣教研活动 ⒈积极参加某场教学教研活动,对某场教学工作能提出自己的新见解,记5--10分; ⒉每学年至少交一篇某场教学的经验总结或体会,记5分; ⒊积极撰写某场教学论文,每篇记5分,获优秀论文奖或优秀教科成果奖的,每篇按某地级加奖5分,某某某级以上加10分; 三、积分方法学校根据某场教学工作记录或教师获得的证件对每个教师进行积分并排序公布。
然后,按排序结果和中心校的年度量化考核标准挂钩,最高积7分,一般积5分较差或差的记3分或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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