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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陈人杀其公子御寇。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徯盟于防。
  冬,公如齐纳币。
  【传】
  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顓孙奔齐。顓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為卿。辞曰:「羈旅之臣,幸若获宥,及於宽政,赦其不闲於教训,而免於罪戾,弛於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於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鏘鏘,有媯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
  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於齐。其后亡也,成子得政。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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