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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

汉字趣编(之十四)刑

以稿换稿 】  作者:詹泉洲   发布:2010年06月23日   阅读:

刑:在古代汉语中,刑主要是刑罚、刑法的意思。《商君书o去强》中说:“以刑去刑,国治。”中国古代统治阶级对犯罪者使用刑罚的主要手段有五种,是为五刑。有关五刑的记载,最早见于《尚书o舜典》:“流宥五刑”。“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刑的具体名称,见于《尚书o吕刑》的为:墨(在脸上刻记号或文字并涂上墨)、劓(割鼻)、刖(断足)、宫(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

西周的刑罚制度,据《周礼o秋官》说:司刑之职“掌五刑之法,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这是周初的情况。到穆王时期,由于阶级斗争尖锐,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进一步激化,于是命甫侯“作修刑辟”,这次修订比原来增加了500条,但五刑制度未变。从文献资料看,西周已较普遍地施行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

西汉初,封建统治者为了发展生产、增加劳动力以及缓和阶级矛盾,从巩固地主阶级专政出发,曾宣布废除肉刑,以笞、杖来代替。虽然终汉之世,肉刑并未真正废除,但是,夏、商、周以来的传统五刑制度,已开始发生变化。封建地主阶级从他们的统治经验中认识到,即使犯罪者受到惩罚,又使其保持劳动能力,比单纯地切断肢体、割裂肌肤更为有利。所以自汉代以后,历魏、晋、南北朝,不断有关于除、复肉刑之议,并对原有的五刑屡加更定。至北齐,已确定鞭、杖、耐(后为徒刑)、流、死为五刑。到封建制高度发展的隋、唐时期,商周以来的墨、劓、刖、宫、大辟五刑制度,终于为笞、杖、徒、流、死的五刑制度所代替。新的五刑制度直至明、清沿用不改。

五刑的出现,有其社会历史条件,随着社会向前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这种刑罚便成为野蛮残忍的行为而遭到人民的强烈反对。秦末的农民起义,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天下苦秦久矣”。

实际上,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中,刑罚不只上面介绍的5种,残酷的刑罚常见的有十多种。下面作一介绍。

一是剥皮。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把它撕开。另有一法,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向里面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定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

二是腰斩。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 。

三是凌迟。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 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人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p,S劐?.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谨,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而最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桢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鱼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四是缢首。用弓弦缢杀。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波亭,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五是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改革家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六是宫刑。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首先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相对的女性为幽闭 。

七是刖刑。就是把膝盖骨削掉。 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庞涓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后来孙膑报了仇,杀死了庞涓。

八是俱五刑。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九是烧烤。 即“请君入瓮”。唐武则天为皇帝时,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十是插针。用针插手指甲缝。常用于女囚。

十一是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

十二是鸩毒。“鸠”是一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鸠止渴”便是源自于此。 常用于赐死情况。

十三是棍刑,即木桩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十四是锯割 。把人用铁锯活活锯死。

十五是断椎 。据《商君书》载,春秋时姬重耳打算明文规定刑律,使国内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们一同商议。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颠颉很晚才到,有人认为颠颉有罪,应该给以处罚。于是,姬重耳批准,将颠颉断椎处死。

十六是灌铅。锡的熔点是摄氏232度,铅的熔点是摄氏327.4度,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烫死。而且溶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致人死命。

十七是梳洗。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

十八是脑刑 。将扒去头上的皮,然后挖出脑子,将脑壳敲碎,把脑子剁成脑浆。

十九是烹煮。项羽对刘邦说如果你继续调皮我就要把你老爸烹掉,刘邦回话说如果你烹我老爸,就请你分我一碗。

在古代中国,除了以上的酷刑惨无人道外,族诛也是很,没有人性的。所谓族诛是指一人犯罪而夷灭其族,其中包括夷灭3族,夷灭9族等。3族谓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指父族、母族,妻族。9族指直系血亲自高祖至玄孙的9代,亦株连旁系血亲至从兄弟。

据史籍记载,族诛早在奴隶社会就已经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通行族诛这种刑制,其中秦国使用频繁。在秦以后的2000多年的封建社会里,这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制度基本上一直被历代封建统治者所沿用。汉高祖时,著名开国功臣彭越、韩信均受族诛之刑。吕后元年曾废除族刑,但不久即又恢复,晁错、李陵皆以族诛。东汉末年,耿纪、常晃、董承等也皆因谋杀曹操事情败露而被夷灭族。隋唐刑罚总的说较前代减轻,但隋炀帝时对杨玄感仍诛杀9族。唐代之族诛大体上只施加于成年男子。宋、元、明、清各朝的刑法条文大体与唐律类似。明初,朱元璋以蓝玉“为乱,谋泄”为由族诛者一万五千人(《明史o蓝玉传》)明成祖继位,以族诛灭惠帝之余党,致有“瓜蔓抄”之说。后因方孝孺不愿为其起草诏书,竟灭方孝孺9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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