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文秘工作>> 实务性工作>> 秘苑纵横

秘苑纵横

周恩来的秘书工作指导思想

以稿换稿 】  作者:费云东   发布:2016年07月07日   阅读:

周恩来对秘书工作的指导,不但注重政治思想、方针政策,还非常注重工作程序和业务知识。而且,这种指导是有针对性的、具体的、及时的。特别是善于根据党的中心任务、不同环境和形势的差异,对秘书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和指示,使秘书工作在整体上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秘密环境中的基本要求

周恩来是1927年11月在中央政治局内分工主管中央秘书处的。这时,党在白区的工作已全部转入地下,秘书工作更要秘密进行。为了使秘书工作适应地下斗争需要,1929年3月周恩来与中央秘书处负责人邓小平、余泽鸿共同拟制文件,对秘密环境中的秘书工作提出机关布置、文书处理、交通传递、接头技术、会场选择、来往关系、个人行动纪律、生活规律、社会交往与口供准备等十项要求。其中,最突出的有如下三点:

(一)政治文件与事务文件分流处理。周恩来在“秘密技术工作规定”中指示上下级行文时政治文件与技术事务文件必须分开行文,分开办理。这样可以突出重点,分清主次,以便有轻重缓急地从事文书处理工作。

(二)办理完毕的文件必须集中管理。为了保护机关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周恩来还指出:各机关办理完毕的文件必须随时集在一处,放在单独房间由专人保护。此文下达后,各地方、各机关立即执行。从1929年3月至1931年11月,两年半的时间内中央机关无一被破坏,这与文件集中管理是分不开的。

(三)文件材料商业化。“商业化”是暗语,意思是在白色恐怖中党内一切行文要伪装。一是行文小型化;二是用暗语,比如上下机关以兄弟相称,文件以“平信”出现,中共中央称“中英”,党员称“学生”,国民党称“民校”,枪支称“筷子”,弹药称“马铃薯”等等;文件和书报刊物封面用“南寿仙翁”“国术教范”“摩登周报”“经济年鉴”等等。在敌人严密检查的情况下,采用这种办法,目的在于安全掩护。

秘书工作的三个原则

周恩来在担任中国工农红军总部总政委的初期,曾向红军各部队提出“秘密、准确、迅速”的要求。这个要求一度成为红军各部队的军事行动准则。1947年周恩来在中央机要处《机要保密问题的报告提纲》中亲笔批示,把“迅速”改为“及时”,并称这是“矛盾统一和集中”的三原则。从此,这一批示成为全党全军秘书工作和机要电讯工作者的座右铭,并在实践中贯彻执行。

(一)坚持不懈的保密教育。为了在秘书部门贯彻秘密原则,1948年5月周恩来在主持中央保密工作委员会工作时,特意吸收杨尚昆、曾三、叶子龙、李质忠和军委、总政的秘书工作负责人为委员,并在《中央保密委员会章程》中增加了秘书机要保密工作条款。1953年11月,鉴于各地保密工作实际,周恩来在给毛泽东等同志的报告信《普遍检查一次保密工作》中,特别要求有关人员立即对秘书机要系统保密工作进行“普遍检查,并发动有关工作人员参加这一检查和联系防谍教育”。

(二)坚持准确的原则。周恩来要求秘书工作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比如草拟文件要概念清楚、判断有力、推理正确、内容无误。1954年周恩来在一份文件上批示:“文字含糊不清,笼统而不明确,错杂而不准确,文法混乱而无条理……这是今日一般文件的通病。”可见,周恩来对秘书工作者必须坚持“准确”的原则是时刻挂在心上的。

(三)坚持及时的原则。1943年3月周恩来在《我的修养要则》中提出,学习和工作不但“要有计划、有重点、有条理”,而且特别“要注意时间、空间和条件,使之配合适当”,这可以说是周恩来对“及时”原则的注释。秘书工作是为领导服务的,服务就应周到,就应在时间、空间上体现出来。

在这方面,周恩来身体力行。有一次周恩来将他全面修改过的《政府工作报告》送胡乔木润色一下,并附去一封信,信中写道:“我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又将此报告全面修改了一遍,不料忙了两周,竟不能终篇,而且延误了时间,给你造成极大困难,这是我工作方法上的错误。”这段话不但表现出周恩来的谦逊,还可以看出他对坚持“及时”的原则是一贯高度重视的。

文电处理工作的条理化

早在1931年初他在中央秘书处视察时,就向当时秘书处负责人黄玠然等提出了秘书处工作必须“要分条理细”的要求,并制定了《文件处置办法》。此后,拟制的秘书工作业务文电中,条理化或程序化已成为不可缺少的基本内容。

(一)只有熟悉全局工作才能条理化和有秩序。工作和学习,都要“抓住中心,宁精勿杂”,而且“有重点,有条理”,这是周恩来《我的修养要则》中的基本内容。这里所说的“抓住中心”,与以往所说的为“中心工作服务”在哲理上是相通的。“抓住中心”又与熟悉全局是一致的。周恩来在给童小鹏的指示信《关于熟悉全局利于工作》中说:“我批办的各件,望你于每日在家时,上午12时前,晚间11时左右来办公室一次,以便熟悉全局,利于检查、联系、协调工作”。并告国务院秘书厅“规定几条守则”,以便其他秘书也都能这样做。熟悉全局用“几条守则”来规定,可见,工作有条理是就了解和掌握全局而说的。

(二)拟制文电处理程序。在当时为了给即将到来的新中国秘书工作的发展打好基础,周恩来要杨尚昆拟制一个文电处理程序供全党全军执行。杨很快草拟出《承办及发电报程序》送审。周恩来阅后觉得不够完善,于是亲笔写了《中央办公厅承办和收发电报(文件)及归档程序》,对内容增加了文电批办、文电主管、文电传阅、文电签发、文电处理权限、文电主送或抄送机关和办理完毕的文电立卷归档等条款。

(三)文书处理工作要有条有理。建国以后,虽然绝大多数党政军群机关是按照《中央办公厅承办和收发电报(文件)及归档程序》行文和进行文电处理的,但也有机关对内对外行文中用些过于刺激性的语言,影响不好。为了纠正这些缺点,周恩来在给李克农等同志的信《避免用不必要的刺激性语句》中指示:当前对外行文中常有“匪类”“恶魔”“法西斯”等语句,这不好。要告诉“起草人注重简短扼要地揭发事实,申述理由”,以理服人。即便在内部行文“亦将采取同样方针”。

(四)改善文书处理办法。建国后,周恩来就某些机关在文电处理中无批办制度,文电积压和紊乱现象多次提出批评。1950年周恩来在《致杨尚昆信》中指示,对文电处理应组织人力“加以研究,并规定改善办法”。1954年又批评某些机关的文电“文法混乱而无条理,错误而不通;文义常不合逻辑,更缺少辩证”等等,要中办尽快拿出办法。之后根据周恩来的指示,中央办公厅秘书局组织人力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对文书处理工作规定了两章共16条。1955年1月17日中央批准公布了这个条例。至此,周恩来关于秘书工作条理化的指导思想已基本上实现了。

【来源:秘书工作杂志(微信mishugongzuo)】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