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用名”指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正式名字,按使用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果“曾用名”较多,可选择主要的填写。用字要固定,不要用同音字代替。偶尔使用的笔名、假名不必填写。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手机访问网站
综合秘书公众号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