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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历史

公元1425年 改定科举名额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9月24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明洪熙元年(1425),朝廷更定科举名额。洪武初年时,科举取士是有定额的。但不久即取消了限制。明仁宗时,朝廷决定重新规定取士名额,阁臣杨士奇奏请分南北取士。洪熙元年(1425),仁宗皇帝正式议定各省乡试取士名额。其中如南京国子监及南直隶共80人,北京国子监及北直隶50人,会试取士不过百人,南方人占3/5,北人占2/5。凡通古博今,端重沉静,年龄在25岁以上者可以应试。此规定尚未实行,仁宗即驾崩。宣宗登基后,诏颁天下,要求各省仍按此规定执行。
  
  设内书堂,宦官通文墨
  洪武年间,明太祖朱元璋为防宦官之患,严禁太监识字。后来虽设内官监典簿和尚宝监,分管文籍和王室图书,但其内官都仅识字但不明文义。到永乐时,朝廷开始令教官进宫教授宦官。宣德年间,朝廷正式在宫内设立内书堂,教宦官读书写字。任命刑部主事刘翀为翰林修撰,负责教习,选宫内年纪十岁上下的宦官就读其中,后来就读人数增至四五百人。刘翀之后,大学士陈山、修撰朱祚都先后担任教习之职。于是,由翰林官四人教习已习以为常,并形成为制度。内书堂的设立,使宦官开始通晓文墨,司礼、掌印及秉笔太监都开始有机会参与政事。每日上奏文书,除御笔亲批几本外,其余的都由秉笔太监遵照阁臣票拟字样,用硃笔代批。从而使宦官有机会与外廷交接往来,内外勾结,加速了宦官之祸。此后的宦官专权,乃至明朝的灭亡,都与设置内书堂有一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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