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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历史

大清为何跌倒在变革的路上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6年06月0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清朝是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的终结方式跟别的朝代不一样。其他王朝多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而清朝不是。太平天国运动是晚清规模最大的农民起义,可是它并没有推翻清朝,相反,清朝在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之后又延续了三十多年,最后被辛亥革命推翻;别的王朝被推翻后,新王朝取而代之,皇帝易姓,江山易主,中国历史会进入另一个轮回,而清朝被推翻后,封建帝制被彻底终结,民主共和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以上两条之外,清朝的解体还有一处更让人感慨的地方:与其他王朝末期的“僵化至死”不同,大清的政权分明是在变革的路上被抛弃的。在被推翻之前的十年间,这个政权也曾顺应时代潮流,宣布实行“新政”,推出种种改革举措。可是,就在改革之路走到中途的时候,这个政权竟然一下子被推翻了!这究竟是为什么?改革本是以自强为目标的,为什么最后竟敲响了政权解体的丧钟?主观期许和现实收获之间何以会有如此巨大的误差?……这些问题显然值得我们认真探究,深入思考。

  一

  清末新政显然是在内外交织的压力之下开始的。1898年,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倡导戊戌变法,康梁的改革主张颇合光绪皇帝的心意,可是却遭到了慈禧太后的强烈反对,结果变法以谭嗣同等“戊戌六君子”喋血京城而告终。可是,形势比人强,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了北京,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一起逃亡西安。在强烈的刺激之下,大清的高级官员认识到,大清帝国若要强大,就必须进行改革。不改革就不能自强,不自强就无以抵御外辱。所以,京城和地方的高级官员在1900年底纷纷上书,陈述他们对行政、军事、教育、财政等各方面的改革意见。1901年1月29日,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下诏变法,声称三纲五常虽为万世不易之理,但政府的统治方法则应顺应时代潮流,进行必要的改革。由此,为期十年的清末新政揭开了序幕。

  清末新政的改革内容十分广泛,涉及了政治、经济、教育、军事、法律等各个方面,我们不妨做一下简略回顾——

  在教育方面,清朝于1901年废除了八股文,于1904年制定了一套模仿日本的学堂管理规章,最后于1905年废除了在中国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与此同时,清朝还鼓励创办新式学堂,派遣中国学生出国留学。

  政治上,清朝开始进行立宪的准备工作,于1905年派遣以载泽为首的五位大臣出洋,到日本、英国、美国、德国和法国考察立宪政治。1908年,清朝宣布实行宪政的计划,声明将在1916年颁布宪法,举行第一次国会选举。同时还发布了“宪法大纲”,这个“宪法大纲”是以明治维新时期的日本宪法为范本的。1911年,清朝成立了一个所谓的“责任内阁”,这就是后来遭人诟病的“皇族内阁”。

  在军事上,清朝开始改革兵制,着手训练新军。新军被编为36镇,每镇12500人。为了培养军事人才,清朝决定在全国各地建立武备学堂,同时还派人到日本士官学校学习军事。

  在法律方面,清廷设立专门机构,由法学家沈家本主持,检查《大清刑律》,废除了剐刑、枭首、文面等酷刑。此外,还完成了《钦定大清商律》、《奖励公司章程》、《破产律》等法律,对近代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此外,清末改革还带动了民间结社、办报等新社会现象的出现。知识分子参政、议政的渠道得以拓展,咨议局、资政院、自治会等反映民意的机构开始出现,政府和民众互动的格局初步形成。

  总而言之,为期十年的清末新政确实在很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甚至还可以说,新政已经为原本奄奄一息的大清增加了几分活力。可是,这场改革从一开始就存在着致命的体制缺欠,所以,它非但不能挽救大清帝国覆亡的命运,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大清政权的崩溃。这一点,着实耐人寻味,有必要做仔细的分析。

  二

  概括地说,清末新政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清朝最初的想法是:通过实行新政,一步一步地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这样,不仅可以抵御“外辱”,而且还能加强清廷贵族的威权统治。这个构想当然是不错的,可是,世事难料,设想和现实效果之间往往会出现巨大的反差。清末新政正是这样。

  在人心思变的时代,清廷有能力发动一场社会改革事业,但是,这个日薄西山的王朝已经没有能力控制这场改革了。换一句话说,清末新政最初虽然是朝廷发动起来的,可它后来的发展轨迹却超出了朝廷的设想。这一点看似难于理解,其实并不复杂。一场整体性的社会变革,它本身往往是有发展规律的,而这种规律并不以发动者的主观期许为转移。

  以新政中派遣留学生一事为例。在新政时期,清廷一面在国内创办新式学堂,一面派遣大批学生出国留学。在派遣的留学生中,去日本留学的人数最多。据记载,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清朝派往日本的留学生仅280人,等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留日学生就已经达到了8000人。为什么要大规模地派学生去日本而不是别国?对此,张之洞的论述很有代表性:“至游学之国,西洋不如东洋:一路近省费,可多遣;一去华近易考察;一东文近于中文,易通晓;一西书甚繁,凡西学不切要考,东人已删节而酌改之,中、东情势风俗相近,易仿行,事半功倍,无过于此。若自欲求精求备,再赴西洋,有何不可?”应该说,张之洞的主张既表达了中国人要学习西方先进文化的迫切感,又考虑到了派遣学生留学日本的诸多具体方便——“同文、同种、省费”。对最初派遣的留学生,张之洞给他们的临别赠言是:“将来学成归国,代国家效力,戴红顶,做大官,可操券而获!生等其勉之!”①由此可见,清朝对留学生是抱有厚望的——期待着他们学成归来,“戴红顶,做大官”,做大清王朝合格的管理人才。

  可是,事情的发展根本就不按照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朝廷大员们的设想进行。中国学生到了日本之后,眼界大开,很快就接受了新的思想洗礼。同时,对照日本,他们愈加发现祖国的落后,产生了强烈的改造国家的愿望。他们翻译书籍,创办杂志,用学到的先进思想启蒙国民。可是,大清朝缺乏足够的胸襟,它不愿意看到留日学生鼓吹“宪政、民主”等新思想,对留日学生进行严密的监控、防范和镇压。这些做法不但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留学生在国外,控制起来毕竟不如在国内方便),反而激化了留日学生与清廷之间的矛盾,促使留日学生几乎一致地倾向了革命,成了后来推翻清朝的重要力量。

  更关键的是,留学生的新思想在国内得到了响应。1905年4月,湖南籍留学生黄尊三等一行60人抵达武昌,他们要在这里拜别张之洞,然后启程赴日留学。作为地方大员,张之洞要求学生们对他行跪拜之礼。这一要求遭到了学生们的拒绝。张之洞感到“很没面子”,就下令对留学生“不放行”,试图以此收到压服之效。期间,湖南巡抚端方与张之洞反复磋商,端方致电威胁学生:如敢对张之洞不敬,将取消其留学资格。学生们异常愤慨,表示宁肯不去留学,也不能牺牲人格尊严。双方僵持,致使学生在武昌滞留了十天之久。后经多方斡旋,双方接受了鞠躬之礼。接见之后,张之洞虽然以西餐宴请学生,但大家并不领情。针对此事,黄尊三在留学日记中写道:“中国大官,只顾一己虚荣,不知尊重他人人格,实属可鄙。以自命好士之张香涛,尚不免此辱人之行,他更无论,思至此又未免可慨。” 这批学生日后不但没有回国“戴红顶,做大官”,反而加入了同盟会,成了“革命党”,回国后干的正是推翻大清王朝的伟大事业。

  张之洞与晚清留学生之间的互动关系非常耐人寻味。张之洞是促成中国学生去日本留学的一位重要的大员,按张之洞的理解,留日学生对他这位老前辈心存感激那是天经地义的事。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清朝官员的心态是:希望“学”成为“官”的传声筒和应声虫,成为没有头脑、不会独立思考、只会喊“喳”和“万岁”的奴才。可是,晚清的留日学生不这么想,在他们眼里,人格尊严比什么都重要。高贵的头颅和独立的思考是“学人”的安身立命之本,舍此,学者便不再是学者,只能是奴才!奴才靠跪拜“主子”而获得赏赐,而学者靠独立的思考和丰厚的学养赢得人们的尊重。这是有着本质的差别的。清廷希望通过新式教育培养出有着高超本领的忠臣孝子,可实际上,新式教育培养出来的人绝大部分成了清廷的贰臣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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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改革也引发了与教育相似的效应。经过甲午战败和八国联军侵略北京两件大事的刺激,清廷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组建新式军队的重要性。由此,朝廷命令各省改革兵制,取消旧式“武举”,创建新式的武备学堂,组建拥有西方武器装备和受过西式军事训练军队。这个想法本身是不错的,可是对清朝来说却隐藏着致命的危机。要训练新军,新式军官就必须有相当的学识(这才能保证他们使用现代化的武器装备,接受先进的军事思想),为此,清廷派遣一批人到日本学军事,可是,这批人在日本学军事的同时也接受了先进的思想,不再“忠君”了。结果,当辛亥革命发生时,原来属于清朝的新军大部分倒戈,站到了革命的一边。从这个意义上讲,清末新政也可算为自己培养了“掘墓人”。

  三

  清末新政之所以失控、为大清王朝培养“掘墓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专制体制的弊端。晚清的统治阶层在总体上是没落的清廷皇族及腐败的官僚利益集团,这些人是专制政体的既得利益者。迫于内外的压力,他们不得不发动清末新政,试图通过改革来缓和社会矛盾,借增强国家实力之机来加强自己的威权,扩张自己的势力。所以,这些人发动改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富国强兵”,使中华民族崛起于世界的东方,而是为了保住大清王朝,保住甚至扩大皇族和封建官僚集团的权势。正因如此,清末新政从启动的那一天开始就充满了矛盾,使得很多好的改革举措无法实施。     比如,清末新政废除了科举考试,提倡举办新式教育,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 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依然要求培养“忠君”、“尊崇孔教,爱戴大清”的“子民”,忠君教育始终是清廷不肯放弃的一条底线。

  再比如,资政院和咨议局的创设本是为了广开言路,为宪政做准备工作,可是,清廷却愈加严格地控制人们的言论。当清朝宣布接受立宪思想的时候,作为响应,中国的知识界要求召开国会。梁启超还在日本东京组织政闻社,促进宪政运动。按说,这是一种正常的互动,但清廷却对此十分害怕,警告人们不要议论政治,“绅商不得干预立宪”,甚至要求人们不得公开发表演说,同时指出,主权仍然属于皇帝,决策权仍然在朝廷。冠冕堂皇的说法是“庶政公诸舆论,而实行庶政,裁决舆论,仍自朝廷主之”。由此可见,尽管是在改革时代,专制政体依然惧怕民意,惧怕舆论。而所谓的“公诸舆论”,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一旦人们真的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专制政府就会立即露出真实的丑恶嘴脸,打压言论自由。

  在“立宪”这个问题上不尊重民意,剩下的一条路就是既得利益集团闷着头自己搞。殊不知,没有舆论的推动,统治阶级内部的政体改革就缺少了必要的压力,所以就动作缓慢,1905年派大臣出洋考察立宪政治,结果到了1911年才成立一个所谓的“责任内阁”,而这个内阁便是臭名昭著的“皇族内阁”,它的13名内阁成员中,汉人只有4名,满人却有8名,而这8名满人中,皇族又有5人。也就是说,这个内阁成员绝大部分是满人,而满人中又以皇族为主。至此,清廷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本意暴露无遗:他们根本无意实行君主立宪,不过是在借“立宪”之名集权于皇族。政治体制改革的精髓就是“分权”,可是,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非但不“分权”,反而借改革之名行集权之实。这样的改革,怎能不遭唾弃?不改革不行,改革得太慢也不行,打着改革的旗号骗人更不行。腐朽的晚清皇族可能至死都不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深刻理解这番道理的任务就落到了今人的身上。

  清廷不仅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挤压人们参与改革的空间,而且还在经济上剥夺民众分享改革成果的权利。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可是,清廷在宣布实行新政时并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它筹集资金的办法就是榨取——以强制捐献和额外税收等名目榨取公众的钱物。这样,改革的“阵痛”大部分由老百姓承担了。许多百姓因此流离失所,成了游民,这些游民最后成了辛亥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要数保路运动。1911年5月,清廷以“铁路国有”为名,将已归民间所有的川汉、粤汉铁路筑路权收归“国有”,然后又出卖给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此种公然侵害民众权益之事自然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于是四川、湖南、湖北、广东等省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运动在四川省尤其激烈,四川省咨议局议长蒲殿俊在与清廷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领导成立了保路同志会,团结广大民众,对清廷施加压力。他们巧妙地把经济目的和政治权利联系在一起,要求清廷遵守当初的许诺。在1901年的新政诏书中,光绪皇帝明确表示“铁路准归商办”,可是现在,清廷竟然又说铁路必须“国有”了,这等于剥夺了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权利。当年的新政诏书还宣称“庶政公诸舆论”,可现在,民众的舆论明明要求清廷收回不合理的命令,可清廷就是不接受。保路同志会在成都设祭坛,焚香祭奠光绪皇帝,以此来给清廷施加政治和道德压力。可是,清廷依然置民众的合理要求于不顾,拒绝与保路同志会协商解决。清廷的粗暴做法导致冲突升级,保路同志会于9月1日做出了抗税的决定,而清廷则下令镇压保路运动。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了蒲殿俊等9名保路同志会会员,还枪杀了数百名请愿群众。第二天又下令解散各处保路同志会。这激起了人民更大的愤怒,同盟会的龙鸣剑、王天杰等人借机掀起了WZ暴动,四川局势由此不可收拾,这时清廷才答应给铁路投资者以足额赔偿,但为时已晚。起义活动四处蔓延,当局根本无法控制。清廷只能从湖北调军队前往四川镇压起义,结果恰在此时,湖北又爆发了武昌起义,大清朝由此轰然坍塌。

  不许民众参与改革过程,不愿意让民众分享改革成果,改革最终就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一场分赃。清末新政就是对这一点的最好诠释。实际上,无论是训练新兵还是创办工矿企业,无论是修建铁路还是铸造钱币,参与清末新政的官员全都中饱私囊,借机腐败。在新政时期,清廷的高级官僚和商人联合,创办了一批新式资本主义企业,可是,官员插手企业的结果是,搞得中国的企业产权混乱,官商不分,腐败丛生。对此,《剑桥中国晚清史》一书作了精彩的分析:“中国官僚是从来不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分得一清二楚的,他们的态度多半取决于这项事业经营的结果。如果经营失败,他们就把自己的失败转嫁给其他股东,而不是自己去偿还贷款;如果有红利可分(在1900——1911年间经常分红),官僚们总是认为他们投了资,利润都应归自己。最后,甚至在经营方面,由于官僚们越来越多地亲自插手而不是托给商人管理,官方企业就更像私人企业了。”

  当然,从物质层面上看,新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吸引很多有作为的汉族大员——如张之洞、袁世凯等——参与其中,似乎给晚清带来一些起死回生的迹象。但我们必须明白,他们之所以热心于新政,并不是因为他们热爱清朝,忠于皇帝,而是因为他们要保住并扩张自己的权势。他们深知:如果没有清朝,他们的权力会化为乌有。他们甚至也知道,大清早已千疮百孔,即便实行新政,也拖延不了太多的时日。他们所要做的,并不是挽救大清(大清已经不值得挽救),也不是拯救百姓苍生(他们没有这么高尚的情怀),而仅仅是趁着大清完蛋之前大捞一把,尽可能地为自己日后的发展积累资本。终于,辛亥革命来了,像袁世凯这样的清廷大员,他所做的不是设法挽救大清,更不是为大清殉国,而是促使这个王朝尽快解体,并以此作为自己日后发达的跳板。

  由此可见,一项新政也罢,一场改革也罢,如果只从“朝廷”(政府)的本位出发,而不是从“民众”的本位出发,只把“民众”当作改革阵痛的承担者,把广大百姓当作“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背景音乐和陪衬道具,那么,这样的改革即便规模再大,也难逃失败的命运。

  四

  平心而论,与1898年杀害“戊戌六君子”的屠刀相比,1901年宣布实行改革的新政诏书显然可以给人们乐观的期待。事实上,清末新政所实施的改革举措,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康梁维新变法的衣钵,表明大清王朝正试图将中国引向现代化的道路。可是,恰恰在变革的过程中,大清帝国轰然坍塌。清末的这段历史很容易让人想起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的一段论述,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写道——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博马舍的短期监禁比路易十四时期龙骑兵对新教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愤。

  我觉得,这段话不仅可以解释路易十六时代的法国,而且还可以移到中国,为我们更深入地解读清末新政的失败提供很好的理论视角。“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腐败的晚清是一个坏政府,而它又恰恰跌倒在变革的路上。可见,历史往往会用不同国度的史实来揭示相同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又足以给人以超越时空的联想和启迪。

  军事改革也引发了与教育相似的效应。经过甲午战败和八国联军侵略北京两件大事的刺激,清廷已经清醒地认识到组建新式军队的重要性。由此,朝廷命令各省改革兵制,取消旧式“武举”,创建新式的武备学堂,组建拥有西方武器装备和受过西式军事训练军队。这个想法本身是不错的,可是对清朝来说却隐藏着致命的危机。要训练新军,新式军官就必须有相当的学识(这才能保证他们使用现代化的武器装备,接受先进的军事思想),为此,清廷派遣一批人到日本学军事,可是,这批人在日本学军事的同时也接受了先进的思想,不再“忠君”了。结果,当辛亥革命发生时,原来属于清朝的新军大部分倒戈,站到了革命的一边。从这个意义上讲,清末新政也可算为自己培养了“掘墓人”。

  三

  清末新政之所以失控、为大清王朝培养“掘墓人”,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专制体制的弊端。晚清的统治阶层在总体上是没落的清廷皇族及腐败的官僚利益集团,这些人是专制政体的既得利益者。迫于内外的压力,他们不得不发动清末新政,试图通过改革来缓和社会矛盾,借增强国家实力之机来加强自己的威权,扩张自己的势力。所以,这些人发动改革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富国强兵”,使中华民族崛起于世界的东方,而是为了保住大清王朝,保住甚至扩大皇族和封建官僚集团的权势。正因如此,清末新政从启动的那一天开始就充满了矛盾,使得很多好的改革举措无法实施。     比如,清末新政废除了科举考试,提倡举办新式教育,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可是, 1904年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依然要求培养“忠君”、“尊崇孔教,爱戴大清”的“子民”,忠君教育始终是清廷不肯放弃的一条底线。

  再比如,资政院和咨议局的创设本是为了广开言路,为宪政做准备工作,可是,清廷却愈加严格地控制人们的言论。当清朝宣布接受立宪思想的时候,作为响应,中国的知识界要求召开国会。梁启超还在日本东京组织政闻社,促进宪政运动。按说,这是一种正常的互动,但清廷却对此十分害怕,警告人们不要议论政治,“绅商不得干预立宪”,甚至要求人们不得公开发表演说,同时指出,主权仍然属于皇帝,决策权仍然在朝廷。冠冕堂皇的说法是“庶政公诸舆论,而实行庶政,裁决舆论,仍自朝廷主之”。由此可见,尽管是在改革时代,专制政体依然惧怕民意,惧怕舆论。而所谓的“公诸舆论”,不过是装装样子罢了,一旦人们真的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利,专制政府就会立即露出真实的丑恶嘴脸,打压言论自由。

  在“立宪”这个问题上不尊重民意,剩下的一条路就是既得利益集团闷着头自己搞。殊不知,没有舆论的推动,统治阶级内部的政体改革就缺少了必要的压力,所以就动作缓慢,1905年派大臣出洋考察立宪政治,结果到了1911年才成立一个所谓的“责任内阁”,而这个内阁便是臭名昭著的“皇族内阁”,它的13名内阁成员中,汉人只有4名,满人却有8名,而这8名满人中,皇族又有5人。也就是说,这个内阁成员绝大部分是满人,而满人中又以皇族为主。至此,清廷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本意暴露无遗:他们根本无意实行君主立宪,不过是在借“立宪”之名集权于皇族。政治体制改革的精髓就是“分权”,可是,清末新政中的政治改革非但不“分权”,反而借改革之名行集权之实。这样的改革,怎能不遭唾弃?不改革不行,改革得太慢也不行,打着改革的旗号骗人更不行。腐朽的晚清皇族可能至死都不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深刻理解这番道理的任务就落到了今人的身上。

  清廷不仅在政治上和思想上挤压人们参与改革的空间,而且还在经济上剥夺民众分享改革成果的权利。改革需要大量的资金,可是,清廷在宣布实行新政时并没有足够的启动资金。它筹集资金的办法就是榨取——以强制捐献和额外税收等名目榨取公众的钱物。这样,改革的“阵痛”大部分由老百姓承担了。许多百姓因此流离失所,成了游民,这些游民最后成了辛亥革命的一支重要力量。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要数保路运动。1911年5月,清廷以“铁路国有”为名,将已归民间所有的川汉、粤汉铁路筑路权收归“国有”,然后又出卖给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此种公然侵害民众权益之事自然激起了人民的强烈反抗,于是四川、湖南、湖北、广东等省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运动在四川省尤其激烈,四川省咨议局议长蒲殿俊在与清廷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领导成立了保路同志会,团结广大民众,对清廷施加压力。他们巧妙地把经济目的和政治权利联系在一起,要求清廷遵守当初的许诺。在1901年的新政诏书中,光绪皇帝明确表示“铁路准归商办”,可是现在,清廷竟然又说铁路必须“国有”了,这等于剥夺了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权利。当年的新政诏书还宣称“庶政公诸舆论”,可现在,民众的舆论明明要求清廷收回不合理的命令,可清廷就是不接受。保路同志会在成都设祭坛,焚香祭奠光绪皇帝,以此来给清廷施加政治和道德压力。可是,清廷依然置民众的合理要求于不顾,拒绝与保路同志会协商解决。清廷的粗暴做法导致冲突升级,保路同志会于9月1日做出了抗税的决定,而清廷则下令镇压保路运动。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逮捕了蒲殿俊等9名保路同志会会员,还枪杀了数百名请愿群众。第二天又下令解散各处保路同志会。这激起了人民更大的愤怒,同盟会的龙鸣剑、王天杰等人借机掀起了WZ暴动,四川局势由此不可收拾,这时清廷才答应给铁路投资者以足额赔偿,但为时已晚。起义活动四处蔓延,当局根本无法控制。清廷只能从湖北调军队前往四川镇压起义,结果恰在此时,湖北又爆发了武昌起义,大清朝由此轰然坍塌。

  不许民众参与改革过程,不愿意让民众分享改革成果,改革最终就会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一场分赃。清末新政就是对这一点的最好诠释。实际上,无论是训练新兵还是创办工矿企业,无论是修建铁路还是铸造钱币,参与清末新政的官员全都中饱私囊,借机腐败。在新政时期,清廷的高级官僚和商人联合,创办了一批新式资本主义企业,可是,官员插手企业的结果是,搞得中国的企业产权混乱,官商不分,腐败丛生。对此,《剑桥中国晚清史》一书作了精彩的分析:“中国官僚是从来不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分得一清二楚的,他们的态度多半取决于这项事业经营的结果。如果经营失败,他们就把自己的失败转嫁给其他股东,而不是自己去偿还贷款;如果有红利可分(在1900——1911年间经常分红),官僚们总是认为他们投了资,利润都应归自己。最后,甚至在经营方面,由于官僚们越来越多地亲自插手而不是托给商人管理,官方企业就更像私人企业了。”

  当然,从物质层面上看,新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吸引很多有作为的汉族大员——如张之洞、袁世凯等——参与其中,似乎给晚清带来一些起死回生的迹象。但我们必须明白,他们之所以热心于新政,并不是因为他们热爱清朝,忠于皇帝,而是因为他们要保住并扩张自己的权势。他们深知:如果没有清朝,他们的权力会化为乌有。他们甚至也知道,大清早已千疮百孔,即便实行新政,也拖延不了太多的时日。他们所要做的,并不是挽救大清(大清已经不值得挽救),也不是拯救百姓苍生(他们没有这么高尚的情怀),而仅仅是趁着大清完蛋之前大捞一把,尽可能地为自己日后的发展积累资本。终于,辛亥革命来了,像袁世凯这样的清廷大员,他所做的不是设法挽救大清,更不是为大清殉国,而是促使这个王朝尽快解体,并以此作为自己日后发达的跳板。

  由此可见,一项新政也罢,一场改革也罢,如果只从“朝廷”(政府)的本位出发,而不是从“民众”的本位出发,只把“民众”当作改革阵痛的承担者,把广大百姓当作“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背景音乐和陪衬道具,那么,这样的改革即便规模再大,也难逃失败的命运。

  四

  平心而论,与1898年杀害“戊戌六君子”的屠刀相比,1901年宣布实行改革的新政诏书显然可以给人们乐观的期待。事实上,清末新政所实施的改革举措,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康梁维新变法的衣钵,表明大清王朝正试图将中国引向现代化的道路。可是,恰恰在变革的过程中,大清帝国轰然坍塌。清末的这段历史很容易让人想起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的一段论述,他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中写道——

  革命的发生并非总因为人们的处境越来越坏。最经常的情况是,一向毫无怨言仿佛若无其事地忍受着最难以忍受的法律的人民,一旦法律的压力减轻,他们就将它猛力抛弃。被革命摧毁的政权几乎总是比它前面的那个政权更好。经验告诉我们,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人们耐心忍受着苦难,以为这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有人出主意想消除苦难时,它就变得无法忍受了。当时,被消除的所有流弊似乎更容易使人觉察到尚有其他流弊存在,于是人们的情绪便更激烈:痛苦已经减轻,但是感觉却更加敏锐。封建制度在盛期并不比行将灭亡时更激起法国人心中的仇恨。路易十六最轻微的专横举动似乎都比路易十四整个专制制度更难以忍受,博马舍的短期监禁比路易十四时期龙骑兵对新教的迫害在巴黎引起更大的民情激愤。

  我觉得,这段话不仅可以解释路易十六时代的法国,而且还可以移到中国,为我们更深入地解读清末新政的失败提供很好的理论视角。“对于一个坏政府来说,最危险的时刻通常就是它开始改革的时刻。”腐败的晚清是一个坏政府,而它又恰恰跌倒在变革的路上。可见,历史往往会用不同国度的史实来揭示相同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又足以给人以超越时空的联想和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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