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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文核稿札记(八)

以稿换稿 】  作者:何新国   发布:2016年07月15日   阅读:

三十九、“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议,今年又进行跟踪检查和满意度测评,充分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有力地促进各级政府加强‘三农’工作,努力增加投入,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下面,我代表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有关工作的报告, 2010年5月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文件初稿)

按:这是省政府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的帽段部分。在分析这段文字写法之前,有必要交待一下有关背景。2009年6月,省人大常委会就全省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7月下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于8月10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并要求省政府将处理落实情况于2010年5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10年5月下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省政府提交的报告共分七个部分,紧接帽段的第一部分是这样的:“一、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分标题,无句号,下文另起一行并空两格)收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后,吕祖善省长批示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并专题听取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等工作汇报;在今年‘两会’期间,专门和代表、委员讨论现代农业建设问题,强调要抓好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等重点工作;针对执法检查中反映的富春江库区农防工程建设及维护困难问题,吕祖善省长专程赴兰溪调研,决定将富春江库区农防工程建设资金省市承担比例4:6改为6:4,增加约1.7亿元资金,以加快该项目实施。分管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审议意见》工作,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专题学习会、市县长培训班、春季农业生产等多次会议和场合强调要贯彻落实好《审议意见》。4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通知,再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以跟踪检查为契机,进一步重视‘三农’工作,抓紧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以上为第一段,以下为第二段、另起一行空两格)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审议意见》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特别是今年以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组织开展‘回头看’,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部署,突出抓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生产和供给,积极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严格保护耕地,扎实推进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帮扶力度,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去年全省实现农林牧渔及服务业总产值1869.9亿元,比上年增2.2%;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历史性的万元大关达10007元,考虑价格因素,比上年增9.5%;农产品市场供应充裕,价格稳定,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基础作用。”现在分析这个报告存在的几个问题。第一,报告标题有些长,可以修改为“关于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这样修改比原来的题目要简洁得多。第二,报告帽段应该简要交待有关背景,可以修改为“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业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很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省政府收到审议意见之后,认真进行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努力增加投入,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下面,我代表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第三,看到报告的第一部分,才知道作者把有关背景放在这里进行交待。很明显,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第一部分是总体情况,而后面六个部分表达的则是具体情况,放在并列的层次进行表述有些不妥。因此,如果第一部分内容与帽段合并表述,则不仅会使帽段内容更加丰满充实,而且也让报告主体部分六块内容并列表述的层次更加分明。因为是省政府提交的报告,送到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时已经省政府领导审定,因此在印制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只是统一格式,若无文字错误,则基本上不作什么改动。这里拿出来分析讨论,只是想留下一个案例,供有这方面兴趣的同志参阅。

四十、“根据《关于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常办秘字[2010]38号)要求,现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送上。”(关于报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函, 2010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是函件正文,总共两句话,行文显得非常仓促。我在核稿时把它修改为“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今年3月至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检查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并形成了执法检查报告。根据通知(常办秘字[2010]38号)要求,现将执法检查报告送上。”另外,这份函件的标题出现了两个“关于”,有点罗嗦,这种叠加“关于”的标题在实践中经常碰到,可以修改为“关于报送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函”。

四十一、“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农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有关工作报告的基础上,5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政府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如下:”(关于印送省政府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函, 2010年5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函件初稿)

按:这是函件的第一段文字。这段文字读起来比较别扭,主要是介词结构“在……上”放在开头的位置,不太符合人们叙述事物和接受信息的思维习惯。我采取常规的表达方法把这段文字修改为“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农业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有关工作的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如下:”。另外,标题也有值得推敲的地方,“审议意见”是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但在标题里面“审议意见”与“省政府”靠得太近,容易给局外人造成“审议意见”归属“省政府”的错觉和误解,此其一;一般来说,一份文件可以讲印送,而此处测评结果还是用通知为好,此其二。因此,标题可以修改为“关于农业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处理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的通知”。

【来源:何新国讲公文写作新浪博客(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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