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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水浒”与小说《水浒传》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王平   来源: 齐鲁晚报   阅读 次  【    】【收藏

王平先生是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水浒学会副会长,中国金瓶梅研究会(筹)副会长,中国红楼梦学会理事,中国三国演义学会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已出版《中国古代小说文化研究》、《“水浒戏”与〈水浒传〉的传播》、《〈水浒传〉明清诠释之比较》、《论水浒传的叙事逻辑》等著作。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学遗产》、《文史哲》、《明清小说研究》、《红楼梦学刊》、《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水浒传》是中国古代小说名著之一,清代曾被视为“诲盗”之作而屡遭禁毁;“文革”中被说成是宣扬投降而遭到批判。然而这部奇书不仅流传了下来,而且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水浒传》的魅力何在?宋江是英雄还是“欺世盗名”之徒?“大众讲坛”请来王平教授,与读者朋友一起读“水浒”,说宋江——

我们今天换个角度来读“水浒”。所谓换一个角度,就是把《水浒传》的文本构成与成书过程相互参照。因为《水浒传》的成书过程比较复杂,在文本写定之前,已经有史书、杂史、笔记、话本、戏曲及传闻对其故事作了种种不同的描述,所以说《水浒传》是由民间创作与文人加工共同完成的。如果将《水浒传》与此前正史、杂史、笔记、话本、戏曲中的有关记载进行比较,辨明《水浒传》对原有故事作了怎样的取舍和加工改造,以及小说家为何要作这种加工改造等等,对于理解小说的思想内容必然具有重要作用。

宋江故事的众多版本及《水浒传》中的宋江

《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是宋江,历史上也确有宋江其人。将小说中的宋江与各种正史、杂史、笔记、话本等资料中的宋江作一比较,可发现一些有趣的变化,从这些变化最能看出小说写定者的意图。南宋王偁的《东都事略》是较早记述有关宋江事迹的一部杂史,这些记载都非常简略,大概说宋徽宗宣和年间宋江等36人在江东、河朔一带揭竿而起,“官军数万无敢抗者”,声势颇为浩大。关于宋江等人的结局记述又很不一致,或说宋江就擒,或说宋江投降,或说宋江被招降后又去征讨方腊。

宋江的故事很快就在民间流传开来,南宋有一位叫龚开的文人,写了《宋江三十六赞》,宋江排在第一位,称之为“呼保义”。宋元时期说书艺人也讲述宋江的故事,元代无名氏辑录的《大宋宣和遗事》,是我们今天能够见到的、最早的、比较系统地讲述梁山好汉故事的一部书,其中说到晁盖因劫取生辰纲被官府捉拿,宋江星夜报知晁盖。为答谢宋江,晁盖让刘唐拿一对金钗酬谢宋江。宋江把金钗交给阎婆惜收藏,但不慎被阎婆惜知道了金钗的来历。后来宋江见阎婆惜和情人吴伟勾搭在一起,怒不可遏,操起一把刀,将两人杀死,投奔了梁山。这时晁盖已死,众人推举宋江做了首领。后来接受朝廷招安,平方腊有功,封为节度使。

《水浒传》成书之前有关宋江的故事大致如此,但在《水浒传》中却发生了许多明显的变化。首先,宋江上梁山的道路比其他任何好汉上梁山都更为艰难。当他听到晁盖劫取了生辰纲时,便认为是“犯了弥天大罪”,对晁盖等人落草为寇,他既吃惊又害怕。其次,他杀死阎婆惜,不是情杀,而是因为阎婆惜口口声声要到公厅上相见,他害怕犯下背叛朝廷的罪名。第三,宋江宁肯担惊受怕,也拒绝落草为寇。“大闹清风寨”后,宋江已无路可走了,这才与众好汉一起投奔梁山。但接到父亲病故的消息后,他撇下众弟兄,要回家奔丧。被官府捕获,刺配江州牢城,路经梁山泊,晁盖等人劝他留下,他认为这不是抬举自己,反而是“上逆天理,下违父教”,是不忠不孝。最后,因在浔阳楼上题了反诗,被判了死刑,梁山好汉劫法场将他救出,这才被逼上了梁山。这一番改动,显然是要突出宋江的忠孝。

关于宋江的结局,小说没有选择宋江被擒或投降等记载,而是选择了宋江接受招安、平方腊,并在此基础上作了重要改动。一,宋江不是被动接受招安,也不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接受招安;而是在节节胜利、大败官军的情况下主动争取朝廷招安。二,接受招安后,成为朝廷的一支重要军事力量,是征辽、平方腊的主力军。三,屡建奇功,结果反被朝廷奸佞毒害而死。这些改动尤其是最终的悲剧结局,寄予着深刻用意。被朝廷视为盗贼的梁山好汉,在宋江的带领下,打出了“替天行道,护国安民”的旗帜,一心要归顺朝廷,为国效力。在征辽、平方腊的大小战役中,实现了“护国安民”的心愿。结果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封赏,反而惨遭毒害,这不仅从客观上否定了接受招安,也不仅表现了忠奸之争,而且从本质上揭示了社会现实的残酷。这种揭示体现了《水浒传》对社会现实的清醒认识,具有超越时空的普遍意义。

《水浒传》写强盗故事表“忠义”主张

《水浒传》一百回书的构成可分为这样几个部分:从第一回至第四十一回写众好汉上梁山的过程,从第四十二回至第七十一回写梁山好汉在与地方恶势力和官军的斗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从第七十二回至第一百回写梁山好汉受招安、征辽、平方腊,最终遭到毁灭的结局。这三个部分虽然叙述的重心、表现的旨意、蕴涵的思想有所不同,但又有着内在联系。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为什么小说要这样安排全书的结构?我认为,只有将其视为一个整体,才能正确把握小说所要传达的意义。

有人曾经指出,最早的《水浒传》本子,应当只有晁盖、宋江等人的故事,就像《大宋宣和遗事》那样,开头就写杨志卖刀,接下来便是智取生辰纲,晁盖、宋江两位主人公早早就已登场。《水浒传》却在此前加上了王进、史进、鲁智深、林冲等人的故事,从而使文本显得十分独特。这样一种文本结构,对小说的意义有着重要影响,值得认真推敲。说来也怪,《水浒传》最先登场亮相的人物不是一百单八将的成员,而是王进。这位王进在许多方面和林冲相一致,也是东京80万禁军教头,也同样受到了高俅的迫害。但他没有投奔梁山,既没反也没乱,而是“私走延安府”。为什么要去延安府?小说交代得很明白:一,“那里是用人去处,足可安身立命”;二,“那里是镇守边庭,用人之际,足可安身立命”。王进三番五次强调去延安府的理由,就是要镇守边庭,这与后来梁山好汉受招安、破大辽用意完全一致。可见小说一开头就定下了一个基调,那就是好汉如果受到迫害,最明智的选择是避开当权的奸佞,去寻找自己的用武之地,为国家效力。但是,王进最后是否如愿以偿,小说却没有交代,因此有人说王进的故事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王进故事结束后,接下来是史进的故事。史进是王进的徒弟,他开始时专与盗贼为敌,把少华山上的强人头领陈达活捉了,准备“解官请赏”。但当朱武、杨春为解救陈达,双双来到史进庄前,表示愿与陈达一起“就英雄手内请死”时,史进被他们的义气所感动,反而与他们三人结为了朋友。官府闻讯前来捉拿陈达等三人,史进却与三人一起杀死了前来拘捕的都头。来到少华山寨,史进又谢绝了三人的挽留,表示要去延安府寻找师父王进,也要在边庭上“讨个出身”。史进既讲求义气,又不愿落草为寇,也要去边庭立功,“求半世快乐”,这是小说传达出的一个重要信息。

高俅逼走王进后,又将林冲逼上了梁山,这是为了表明“乱自上作”。但有趣的是,在高俅设计迫害林冲之前,小说讲述的是鲁智深的故事。鲁智深最突出的性格特征便是急人所难、无拘无束。为救助素不相识的金老父女,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又大闹了五台山。为救助林冲而不惜得罪高俅,最后无处安身,只好去二龙山落草。因此鲁智深的落草为寇与林冲有所不同,他的落草有些“好汉做事好汉当”的味道,小说肯定赞美的是他那“禅杖打开危险路,戒刀杀尽不平人”的英雄豪气。一部大书,以王进、史进和鲁智深三人的故事开篇,强调的是到边庭立功和对义气的推崇,显然忠义观念成为小说要表现的重要内容。

至于林冲被逼上梁山,给人们印象更深刻的是奸佞的歹毒,为了达到害人的目的,可以无所不用其极,应当说相当深刻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林冲这位身怀绝技的好汉却处处被人欺侮,甚至做强盗都受排挤,这又是对嫉贤妒能社会现实的揭露和批评。武松的故事在《水浒传》中有着重要地位,从第二十三回到第三十二回,用了十回的篇幅,所以称为“武十回”。民间传说中的武松是一个×,却“酒色财气”样样俱全,杀人更是等闲之事。到了小说中,保留发展了武松能饮酒、有豪气、痛杀仇人的一面,但“财色”两字却与其毫不相干。可见小说突出了武松的英雄胆量和大丈夫的义气。另一位好汉李逵,在民间传说和元杂剧中性格很不一致,小说中的李逵却是一位既粗蛮又重义气的好汉。可以说,前四十一回中的众好汉故事集中体现了“义”的观念。

第二部分写梁山事业的不断发展,需要注意的是这一部分的开头是宋江在还道村梦遇九天玄女,接受了三卷天书。九天玄女嘱咐他要“替天行道,为主全忠仗义,为臣辅国安民”。因此,这一部分主要写梁山好汉“替天行道”,殄灭奸凶。第三部分写梁山好汉受招安、征辽、平方腊,则是“辅国安民”,目的显然是要突出梁山好汉的“忠”。

历史上的“水浒”与时代的《水浒传》

解读一部古典名著,应持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水浒故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南宋时期“外敌凭陵,国政弛废,转思草泽,盖亦人情,故或造野语以自慰”。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是针对《水浒传》中破辽故事而发,体现了一种历史主义的态度。民间为什么喜爱这些绿林好汉?为什么要赞美宋江等人的忠义?这就是因为他们在梁山好汉身上寄托着民族意识和对南宋朝廷政治腐朽的不满。明代的社会现实有相似之处,因此在明代的许多评论者眼中,《水浒传》是一部忠义之作,他们称之为《忠义水浒传》,甚至径直称为《忠义传》。认为宋江“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即使最后被毒死,也是视死如归、大忠大义的壮烈之举。这些评论者看到了明代宦官如何专权、党争如何尖锐、忠良如何遭受迫害,自然会把目光转向梁山上的英雄。正如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所说:“不在朝廷,不在君侧,不在干城心腹,乌乎在?在水浒。”

然而到了清初,许多评论者突然众口一词地否定《水浒传》为忠义之作,其代表人物是著名小说评点家金圣叹。在金圣叹看来,如果肯定了水浒中有忠义之士,就等于否定了国家的忠义之士。国家对他们应当斩尽杀绝,决不能让他们受招安,免遭刑罚,否则后世就会有效法者。出于这种考虑,金圣叹腰斩《水浒传》,只保留前七十一回,以“惊噩梦”作为全书的结束,然后宣称这才是施耐庵的原作。百回本也好,百二十回本也好,都是罗贯中改编而成,是“恶札”。

金圣叹生活在明末清初,他的见解应从当时的社会环境中去寻找原因。胡适曾指出,金圣叹生活在流贼遍天下的时代,眼见张献忠、李自成一班强盗流毒全国,因此他觉得强盗是不能提倡的,是应该口诛笔伐的,这就是七十回本的由来。与此相联系,宋江也从明人心目中的忠义之士,变成了清人心目中的罪魁祸首,而且这一观点一直影响到现在。实际上,历代评论者处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之中,对《水浒传》的理解也必然带有各自时代的特征。但是,《水浒传》毕竟有其历史的客观规定性。只要从作品的整体出发,了解作品产生的各种社会因素,而不是像金圣叹那样对原作大动手脚,不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那么,就可以找到更接近实际的、更为准确的答案。


作者简介

王平,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水浒学会副会长,中国金瓶梅研究会(筹)副会长,中国红楼梦学会理事,中国三国演义学会理事,主要从事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已出版《中国古代小说文化研究》、《“水浒戏”与〈水浒传〉的传播》、《〈水浒传〉明清诠释之比较》、《论水浒传的叙事逻辑》等著作。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文学遗产》、《文史哲》、《明清小说研究》、《红楼梦学刊》、《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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